3月,南陽全市查獲酒、醉駕899起,160人被追究刑責!

2020-04-02   南陽政法

第五十一次交通違法曝光日

為進一步擴大社會影響,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增強震懾警示效果,全面提升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文明意識和法制觀念,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和諧交通、法制交通的新局面,根據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的部署,南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自2016年1月份開始將每月25日定為「交通違法曝光日」。

酒駕醉駕情況

2020年3月,全市共查處飲酒後駕駛機動車714起,再次酒駕25起,醉酒後駕駛機動車160起。

因涉嫌危險駕駛(醉酒駕駛)被追究刑事責任的160起。

3月,南陽全市查獲酒、醉駕899起,160人被追究刑責!

你讓我說你們什麼好


酒駕的成本到底有多高?

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後果

蜀黍來幫你算筆帳~


【飲酒駕駛】

條件: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

直接成本 =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罰款


【醉酒駕駛】

條件: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

直接成本 =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處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


再次提醒

各位駕駛員

滴酒不沾,人車平安

如果您拿起了酒杯

那就請您放下車鑰匙哦!

來源:南陽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