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消息是已經找到了嫌疑人屍體,但據說,屍骸被火燒過,槍枝也被燒毀,這就更是蹊蹺,按說,嫌疑人犯下大案,走投無路自殺是說得通的,但手中有槍,給自己一個痛快的不行嗎?為何要把自己燒死那?(這個還希望誰能夠給補齊,筆者真想不到)
據當地居民稱,被害人與魏某均是養牛戶,此前雙方因養牛產生過節。這個過節基本上就是你家牛吃我家的苞米,我家的牛糟蹋你家的地了,基本上也沒有什麼大的衝突,就是平常百姓雞毛蒜皮的事。
案發前,永躍村中有十餘頭牛被毒死,或與此案有關。但是也不確定,具體是不是,也許是別的村,或者是得罪了什麼人所為,現在官方還沒有調查的結果,只是猜測而已。
目前尚不清楚死亡的牛魏某家的,還是被害人家庭的。不過,基於魏某殺死七人的犯罪事實,根據推斷不難猜測,死亡的牛應該多數屬於魏某。
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應該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如果沒有證據支撐,不能隨意作出判斷。
「是否四戶人家都與魏某某在養牛的問題上有過節,目前不清楚,從魏某某的行為上看,應該是具有的」這樣的論斷
魏某今年67歲,還有1個多月就滿68歲了。根據此前的報道,魏某為人和善,平時並沒有和他人進行爭執的習慣。但是他此次針對特定人群進行報復,顯然是蓄謀已久的行為。
選擇在初五這天進行了行兇。春節期間大小店鋪從大年初一起關門,而在正月初五開市。俗以正月初五為財神生日,認為選擇這一天開市必將招財進寶。所以初五這天燃放鞭炮的比較多,農村也是,行兇者選擇這天也是有準備的,在家過個年就不活了,
網上對於這件事情有很多的論調,主要的就是如果真的是牛被人毒死,那可以理解。70歲老人全部財產被人毒死了,基本上斷絕了以後所有的希望!他以後的生活靠啥?他70歲了!注意是70歲!沒有任何希望了!不經別人事,不多言。只怪他們做的太絕沒給別人留活路。還是多思考思考怎麼避免同樣的悲劇發生!
筆者:
至於那個老人殺人的原因,我一概不知。那是四個人是什麼人我也不知道。但是,殺人了,我就關心那個背後的原因。比如你鄰居家的狗被人毒死了,而這條狗是他的心頭肉,那麼他就是否就有理由殺你了,而他的理由就僅僅因為懷疑你。那到底你是要同情他還是同情你自己?
不管怎麼說他殺人了啊!殺人!殺了不只一個人啊!這些被殺的人都是一個家庭的支柱,妻子的好丈夫,兒子的好父親,父母的好兒子,他死了啊,只去分析那個殺人犯多可憐就是理智嗎?我搞不懂了,他一個人害死了幾個人?你把自己代入被殺者看看,你又沒毒他家牛,他突然莫名其妙到你家把你殺了,子彈打在頭上好疼啊!我的家人,我的一切被你剝奪,惡魔,衝動的魔鬼!
殺人後自殺就無錯了嗎?最重要的不是死去的人 而是還活著的人,受害者家屬的悲慘是我們無法體會的,他們應該受到我們的關懷,而我們卻在關懷體諒加害者。
殺人罪為何是大罪?因為不是簡單的殺人,一起殺人案尤其是背輿論支持的殺人案會帶動更多人的情緒,可能導致更多人不理智做出所謂自己覺得「公正」的殺人犯罪案件,假如更加不加控制,這種事情終有一天會降臨我們自己身邊,不知到時還「理智」否。
可憐不是犯罪的理由,要是可憐是犯罪的理由那麼一個因為被社會打擊的人報復社會就是合情合理的。一個人拿著砍刀到大街上砍死一群人,正是這社會上的每個人害的他沒錢沒房,是每個人見死不救沒給他捐款害的他沒法給親人看病……那照這個邏輯我們應該這麼想,是我們在他可憐的時候沒幫助他,是我們沒給他救濟,是我們逼瘋了他,他殺人是應該的。這邏輯對嗎?
至於他為何走上這條不歸路、要以人神共憤的慘烈行為製造社會轟動、吸引社會關注,我們不得而知,希望相關部門調查清楚後公布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