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人,市區煙花爆竹禁燃區域擴大,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2019-12-25   魅力韶關

2020年春節將至,日前,市政府發出通知,要求要貫徹落實好《韶關市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韶關市人民政府關於擴大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精神,切實做好2020年春節期間市區煙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實現春節期間「禁放區內基本不響、禁放區外少響」目標。

通知指出,春節期間是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易發期、多發期,煙花爆竹燃放影響環境質量,危害群眾人身財產安全,是當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重要民生問題。《通告》實施後的市區禁放面積約為原來的2倍,禁燃管控任務更繁重、更艱巨。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煙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要克服麻痹僥倖思想,提高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全力推動《條例》和《通告》的貫徹落實。


通知要求,要明確任務,齊抓共管。各地、各部門要明確目標、細化任務、分解責任,要指定專人負責,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組織體系,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自始至終有人管、有人抓,有監督,有檢查。加強宣傳教育和輿論監督,廣泛宣傳禁燃法規等相關知識 ,提高群眾的知曉率,使廣大群眾了解禁放工作的法律依據,積極爭取廣大群眾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同時,加大對違法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曝光力度,倡導市民不購買、不存放、不參與違法經營、燃放煙花爆竹活動;要強化責任追究,認真履職盡責。市政府將嚴格落實工作責任追究制,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單位和部門,予以情況通報,限期督促整改。

一分鐘視頻了解最新的禁燃區域




韶關市人民政府關於擴大市區禁止燃放

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


為了進一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全力築牢粵北生態屏障,爭當北部生態發展區高質量發展排頭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韶關市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擴大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以下簡稱禁放區域):


(一)湞江區:由北江河道經武江河道、韶關北環高速、南韶高速至湞江區行政界線所圍成的區域;


(二)武江區:由武江河道經北江河道、京港澳高速、沐溪大道、沐溪一路、新323國道、武廣高速至韶關北環高速所圍成的區域,莞韶園武江片區;


(三)曲江區:由北江河道、曲江區行政界線、南韶高速、G106國道、馬壩鎮行政界線所圍成的區域。


以上區域已包含《韶關市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禁放區域。


二、禁放區域內不得許可經營煙花爆竹。


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區人民政府負責牽頭,會同市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管理工作。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本通告規定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予以處理。


五、本通告(韶府規審〔2019〕10號)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看完通告覺得不夠直觀?

小編為您準備了圖示版


也就是說

紅色區域內

都已經被列為禁燃區域啦


希望大家都能夠記住這些禁燃區域

自覺遵守禁燃規定,切勿以身試法!


來源:韶關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