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在泰緬甸勞工無需續簽延期

2020-04-11     緬甸中文君

【緬甸中文網訊】緬邊境消息,4月9日,緬甸駐泰國清邁領事館發布了一則聲明,安撫簽證及證件過期的在泰緬勞工。4月7日,泰國移民當局就外籍人士續簽、通行證延期相關發布了一則聲明。



從聲明中得知,無論出於任何原因持任何簽證的在泰外籍人士(包括緬甸勞工),自3月26日開始簽證過期的外籍人士,無須前往移民監管局續簽。移民局會為符合規定條件的外籍人士自動續簽至4月30日。防疫期間,證件過期的外籍人士無須繳納每天500泰銖的罰金。



3月26日-4月30日期間,外籍人士無須按照90天申報規定執行,此外,持邊境通行證的外籍人士,也能獲得臨時居住權,待口岸恢復通行後,須在7天內離境。



此外,緬甸駐泰國清邁領事館提醒在泰緬勞工,嚴格遵守泰國當局的防疫禁令。在防疫期間,不要私自舉辦參與潑水等人群聚集的活動,做好自身防護,居家等待疫情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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