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生病不能上班,他的社保是個人承擔,還是單位承擔呢?

2019-12-24     罐頭芝士

導語:職工生病不能上班,他的社保是個人承擔,還是單位承擔呢?

對於員工生病之後不能夠繼續上班的問題,其實在社會上是有存在的,那麼就是以病假的形式來進行享受這一個休假待遇的,當然對於病假這一個狀況的話,那麼作為企業單位來說的話,就需要去承擔員工的個人社保了,還應該要去給員工發放一定的折扣的工資待遇的,所以說這一個員工的社保一定要是原工作單位所承擔的。

當然了對於企業單位來說,他們是有條件或者是說有權利來進行解除勞動合同的,這個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既然是自己的員工生病了,那麼我們要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可不可以呢?這一個回答可能對於員工來說不是很好,因為答案是完全可以。但是企業單方面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話,是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以及代價的,它的成本和代價主要是在於需要按照這個員工所在工作單位的年限來給到員工一定的經濟補償的,基本上是每工作一年的話是可以補償一個月的全額工資待遇的,以此類推,如果工作年限多的話,那麼能夠領取到的補償也就更多了。

與此同時,也應該給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辦理失業金的待遇,當然這一個失業金待遇的領取也是會根據自身的失業保險繳費期限來決定當這名員工所能夠得到的失業金待遇的,如果繳費失業保險的年限達到了10周年以上的話,那麼基本上也就可以最長領取不超過24個月失業金的待遇,那麼在享受失業金待遇的同時還可以享受職工醫保的待遇,所以說在看病就醫期間所產生的醫療費用,也完全可以通過自身的醫療保險來進行報銷,是不會有任何的影響的。

但是如果說你的原工作單位是一直都沒有解除該員工的勞動合同的話,並且員工本人是確實不具備上班條件的,這時候作為工作單位來說的話,就應該是無條件地承擔著該員工的個人社保,因為還是在勞動合同關係存續的期間,同時還應該按照病假的要求來發放,一定打折工資,一般這個打折的比例大概是在60%~70%左右,也就是說可以拿到一半以上的工資待遇。

所以這時候對於企業單位來說,是需要承擔這名員工的用工成本的,但是他們是有權利來對該員工進行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當然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後,就無需發放相應的公司待遇,也無需承擔相應的社保待遇,只需要一次性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就可以了。當然對於這個失業金的待遇是通過社保部門來領取的而與原工作單位是沒有直接關係的。

所以說如果是員工生病住院的話,那麼作為企業單位是有著兩種選擇,不過在一般的情況下來說,企業單位都是會盼望著自己的員工是健康的,如果是生病的話,那麼也是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康復的,早日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因為這樣的話對於企業單位來說,是比較有利的,因為作為一個企業單位來說的話,要培養一名員工,其實相對來說的話,成本也是比較高的。如果還是技術性的員工的話,那麼他們就更不想要去失去這樣一名已經是在崗位上工作很多年的成熟員工,這對企業單位來說也是非常大的損失,當然對我們員工本人來說也是比較大的損失,當你離開自己的員工單位以後,那麼在尋找新工作單位的同時是不一定有這麼好的工作,也不一定有這麼合適的工作。

看到這裡其實很多時候我們也是會覺得,如果一個員工在生病期間,然後企業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關係的話,那麼對於員工來說也是挺難受的,畢竟生病的情況誰都不想要,那麼這時候如果再失業的話,那麼可以說是雪上加霜了。雖然是可以但是很多時候我們還是會覺得在這樣的情況下,企業單位和員工解除勞動關係是非常沒有人情味的行為。不過在職場上也就是這樣的。只是希望大家的工作都能夠好好的,遇到的企業單位也是很好的,自己的身體也是需要照顧好,身體對於我們自己才是最大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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