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回應「遺忘28年房屋被陌生人住」,住戶也有了最新表態(視頻)

2020-05-18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

原標題:開發商回應「遺忘28年房屋被陌生人住」,住戶也有了最新表態(視頻)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5月18日訊 據紅網微信公眾號消息 買了房子後就把這事兒給忘了,一忘就是28年,如今房子已漲到600萬。

近日, 深圳一套「被忘記28年的房子」卻被陌生人入住,引髮網友關注。

開發商回應:

現住戶不搬出可報警

知情鄰居說,當年,開發商鄧經理將房子賣給張女士,張女士購房後一直沒住,現住戶是撬鎖搬進去的。當時,開發商曾出面做協調,但現住戶沒有搭理,此事便不了了之。

開發商鄧經理最新回應表示, 如果現住戶不搬出,可選擇報警處理。

付30多萬元買房卻一直沒收房

而現住戶疑為撬門入駐

張先生說,1992年他的姐姐張女士花了33.2萬元,在深圳寶安華天花園購買了一套144平米的房子。

張女士付款之後就一直很忙,後續就沒有跟進。現在,張女士年齡大了,身體不好,想把房子收回來。據了解,目前,房子已漲至600萬。

然而,28年後,記者實地探訪發現,目前該房子已從毛坯變成了精裝修,裡面還住了一戶人家。

華天花園物業管理處主任表示,只知道房屋管理費一直是現有住戶在交。而有居民表示, 住戶不是業主,是撬開門住進去的。

隨後,當記者與轄區民警、社區工作人員前往現場核實住戶身份時,敲門已無人應答。管理處工作人員嘗試撥打住戶林某電話,顯示用戶已關機。

律師:

住戶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財產

律師表示,若該房產屬於張女士所有,裡面的住戶就 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財產。若達到犯罪立案的標準,該住戶就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產權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追究租戶近幾年住在這個房子,應當支付租金的賠償責任。

16日,現住戶曾回應稱, 房子是父親從他人手上購買的,目前已經聯繫不到賣房的人,父親受此事影響生病住院。

原開發商:

張女士一直未辦理房產證

有房屋買賣合同,還有街坊鄰居佐證,房子能收回來了嗎?

華天花園物業管理處主任黃偉強表示, 如果張女士拿房產證來物業登記,就承認她是業主。之後,管理處會協調公安機關,把跟業主沒有關係的人員清理出小區。

張女士當時付款之後,因為忙遲遲沒去辦房產證。當年的開發商鄧經理表示,原開發商恆基被寶安集團收購了,房產證的事成了難題。

鄧經理:我們單位當時拿下這個項目後,沒有房地產開發權,就掛在恆基那裡,拿他的權限做房屋買賣。張女士當時買了房子就付全款了,就她一個人的房子沒做房產證,我們單位早就拆了,現在人都換了三四撥了。

像張女士這樣的情況,還能否補辦紅本?深圳市房地產登記中心寶安房管所負責人表示,按照以前有買賣合同,買賣雙方都認這個事,就可以換紅本了。但是 現在需要網簽,必須提供幾項資料,而恆基被寶安集團收購了,只能恆基地產延續過來的公司來出面。寶安集團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在核實了張先生與房主的關係後,表示因為事情比較久遠,所以需要核實資料真實性,找到公司留底的合同原件、收據原件。如果找不到原件,公司將會核實走訪或寫紙質證明。

最新消息:

現住戶同意見面協商

律師鄭博恩表示, 如果買家已經全額付款,開發商有義務協助買家履行過戶手續

律師 鄭博恩:本案已經過去20多年了,如果買家已經全額交付了房款。那麼根據法律的規定,賣家履行過戶手續,是購房合同的一個附屬義務,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因此開發商有義務協助買家履行過戶手續。

此事的最新消息是,張女士的受委託人表示,社區工作站打來電話,說 住戶同意見面協商,把此事談清楚,目前正在約時間。

28年前「一疏忽」

28年後「跑斷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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