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漏水淹我家,索賠困難怎麼辦?

2019-10-31     TV法律微服務

俗話說的好:「遠親不如近鄰」,隨著城市的發展,很多人的生活從原來的一個小院幾家人住在一起,慢慢的變成獨門獨戶的樓房居住。於是鄰里之間的關係也變得微妙起來,原本樓上樓下鄰里之間應該和諧共處,但是因為一些糟心的事情讓樓上樓下矛盾不斷,輕則吵架紅臉,重則打架受傷,這鄰里之間的關係到底因為什麼才蒙上的一層陰影呢?

當事人陳先生,是一位替姐姐前來諮詢律師的朋友。陳先生的姐姐家,多年來一直被樓上鄰居家漏水的事情困擾,屢次找到鄰居協商均已無果告終,為了能讓姐姐住的舒適、安心,陳先生找到欄目組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來自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的懷向陽律師和袁啟睦律師,將在節目中為陳先生的姐姐支招。

案例回顧

陳先生的姐姐多年來一直獨自居住。姐姐身體還不錯,平日裡也不需要他過多照顧。但是,近十幾年來,姐姐卻一直被鄰居家漏水的事情困擾。
據陳先生介紹,姐姐家的房子是1990年交房的老樓,自家漏水的情況是從2007年開始的,到現在2019年已經有12年的時間了。多年來的漏水,導致房屋內多處出現發霉、潮濕和牆皮脫落的情況。近年來,最為嚴重的一次就是今年8月5日下暴雨那天,房屋內漏水的程度相當於水簾洞。

當天陳先生和姐姐找到社區,經過社區物業的檢查,查明漏水原因是由於三樓鄰居在裝修房屋的時候次臥窗遮欄設計為漏斗效果,造成雨水灌入陳先生姐姐家的屋內。物業要求鄰居到場配合進行維修,結果三樓的鄰居對維修的事情並不配合,拒絕到場配合維修。

最後陳先生無奈之下只能選擇報警處理,警察到達現場之後,要求三樓到現場配合解決問題,三樓鄰居居然還是不到現場,拒絕配合。總的來說陳先生只有一句話,鄰居導致姐姐家漏水這麼多年,屢次找到樓上協商均已無果告終。對此,陳先生和姐姐都很苦惱,隨即找到《律師幫幫忙》欄目組進行諮詢,希望專業的律師能給出一些意見,儘快解決姐姐家的事情,這樣也能讓姐姐有一個舒適的生活環境。

律師支招

在聽完陳先生的敘述和進行簡單的詢問之後,懷向陽律師表示,房屋漏水是一個財產損害的後果,是侵權結果,現在我們需要先弄清楚侵權主體是誰,侵權的原因是什麼,在確定主體和責任之後依法維權。

懷向陽律師表示,依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對於陳先生和姐姐來說,現在應當先對自己的損失進行證據固定,例如通過拍照、錄像錄音等形式進行證據收集。對於姐姐家的實際損可以請擁有評估資質的公司,對損失的具體情況進行評估,等待有關手續完備後,再向法院起訴為妥。

在聽完陳先生的陳述後,袁啟睦律師表示,不管樓上漏水是不是住戶的原因,建議陳先生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都先將樓上鄰居作為主體,向樓上住戶主張賠償。在訴訟的過程中,如鄰居認為不是自己的責任,則需要其有足夠和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為開發商或者物業的原因,之後可能需要涉及第三方鑑定機構,明確侵權的責任主體,由侵權方對陳先生的姐姐進行賠償。

由於陳先生姐姐家的房子存在多年漏水的情況,需要陳先生和姐姐對家中的損失進行詳細的逐一羅列,這點對於陳先生和姐姐來說可能是比較麻煩的事情,但是受損害的情況要一一作為證據,保存下來之後才能主張自己的權益。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PSwyIW4BMH2_cNUgJDi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