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民法官,應當做到用好手中的審判權,審理好手中的每一件案件,用自己的良心,以自己的努力,用法律的天平托起百姓手中的天平。」
談辦案,她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以對公平的堅定信念、對正義的不懈追求,詮釋著一名基層法官對黨、對人民、對司法事業的高度忠誠。
「法官的幸福,源自於一個個糾紛在自己手中得到圓滿的成就感、源於當事人及社會對自己工作的肯定。」
談職業,她把公正審判、化解矛盾糾紛、構建和諧社會作為自己畢生追求的最高境界。
這位一臉正氣、智慧,又真誠、溫和,與記者侃侃而談的女法官,是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鄒麗娟。
今年2月,她被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授予了全區法院辦案標兵的榮譽稱號。
公正的力量
鄒麗娟法官(中)庭審現場
法律的力量在於公正,法官的分量也在於公正。
在鄒麗娟心中,「公正」兩字,沉甸甸!
承包人向發包方主張支付其欠付的工程款100多萬元。該案中,承包人提供的證據相互印證,足以認定實際發生的工程量,一審法院支持了承包人的訴訟請求。
但一審判決之後,發包人卻以工程量未經鑑定為由,要求二審法院駁回承包人的訴訟請求。
如果單純根據案件事實和法律規定,案件處理並不複雜。但是考慮到涉案的工程款直接涉及到近百名農民工的工資,稍有不慎,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甚至刑事案件,鄒麗娟沒有一判了之。
她組織雙方到涉案施工現場,對存在爭議的工程項目逐項確認,並讓雙方對工程項目的價格發表各自的意見。經過鄒麗娟細緻的工作和不偏不倚的態度,雙方對承包方所施工的項目基本達成了一致,只是在價格上尚有分歧。
在徵得雙方同意後,鄒麗娟將雙方均信任的涉案工程監理單位的專業工程師請了過來,對雙方有分歧的施工工程單價逐一作出專業的評價,結果與承包方提供的可以相互印證的證據證明的欠付工程款的數額相差無幾。
二審判決後,雙方當事人均服判息訴,承包方最終順利拿到了涉案的工程款。
「法官要讓當事人認可公正,不能一判了之,要不怕辛苦多做一點。」鄒麗娟說。
鄒麗娟曾經辦理過這樣一批案件。
業主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遲遲未能交付房屋,短則一年多,長則三年以上。224戶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一審法院支持了部分業主的部分訴訟請求後,引發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對部分案件上訴,部分業主上訴,還有部分案件是業主和公司雙方皆上訴。
案件數量多,又是系列案。業主情緒激動,經常三五成群跑到法院要求給說法,鄒麗娟幾乎每天都要接待不同的業主。
在辦案中,鄒麗娟還了解到另外一個問題:除了這224戶業主外,還有400多戶業主等待案件的處理結果,準備起訴。
既要考慮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還要考慮案件處理之後的企業的承受能力和生存問題。
鄒麗娟經過梳理案情,並參考大量的案例之後,合議庭拿出了處理意見,並經審判委員會討論後作出判決。同時,積極引導開發商通過協商的方式與其他未起訴的業主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與購房者之間的糾紛,將400多件案件消化於訴訟之外。
和諧的分量
鄒麗娟法官正在調解案件
天平在肩,重任如山。
作為一名黨領導下的法官,在鄒麗娟的天平上,不但寫著公正,也寫著和諧:以案結事了的辦案宗旨對待每一件案子,沒有絲毫倦怠。
鄒麗娟原先所在的民一庭,審理案件多是貼近百姓,涉及穩定的熱點、難點問題,矛盾突出,案情複雜。
堅持把調解作為首選結案方式和基本工作方法,用法律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進社會的和諧,鄒麗娟義不容辭。
一起因家庭成員矛盾引發的共有權確認糾紛案件,擺在鄒麗娟案頭上。
細看材料,鄒麗娟發現,為了一處房地產的所有權,母親、兒子與另外兩位女兒鬧得不可開交,仿若仇人。且因該案引發了一件租賃合同民事糾紛及行政糾紛案。案件當事人之間矛盾尖銳,情緒都非常激動,還差點釀成人身傷害事故。
掩上卷宗,鄒麗娟心情沉重。
她先後多次分別與各方當事人進行溝通,耐心聽取各方的意見和反映的情況。把各方矛盾癥結所在,瞭然於心。
先站在當事人的立場上表示理解,再從對方當事人的立場上進行勸說,緩和傳達對方的意見。鄒麗娟一步步實施調解。
將案件所涉的法律規定分別向各方釋明,鄒麗娟在以親情為調解主線的同時,引導他們的訴求回歸合理區間值,研判各自的訴訟風險。
經過數十次的調解,各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
與此同時,因該案引發的另外一件民事糾紛及一件行政糾紛,也聯調成功,從根本上解決了各方的矛盾。
撕裂的親情,在自己不知疲倦、耐心細緻的努力下,重新得到了修復。那一刻,鄒麗娟的眼淚差點掉下來。
「鄒法官,要不是你,這個家就完了,如果有你這樣的女兒,該多好啊。」事後,案件中的老母親緊緊擁抱著鄒麗娟,激動地說。
「法官不僅要善於『定紛』,更要『止爭』,最大限度地化解社會矛盾。」鄒麗娟告訴記者,只要能幫助當事人打開「心結」,自己再苦再累,也值得!
用自己的真誠與公正,一次次化干戈為玉帛,鄒麗娟贏得了一個個當事人的稱讚。
擔當的精神
新案,疑案,難案。新時期,新形勢,向法官提出挑戰。
為了不斷提高自已的司法能力水平,鄒麗娟一有空就多看書,多向前輩請教,虛心向身邊的同事請教,努力在學習和工作中逐步提升自己的能力。
在鄒麗娟看來,一名新時代法官,既要有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意識,又要有駕馭複雜案件、解決實際問題的司法能力。
在民一庭,鄒麗娟主要辦理的是合同、物權、婚姻家庭等傳統民事案件。調到民二庭後,主要審理勞動爭議,合同,公司解散,破產,清算,重整等案件。
鄒麗娟以最短的時間完成審判理念和角色的轉換。對自身的組織、溝通、協調等綜合處理事務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困難面前,她滿腔熱情、任勞任怨,很快便以「多」「快」「好」的工作風格贏得領導同事肯定,以「公正與高效」得到當事人的認可。
2017年,鄒麗娟擔任民二庭副庭長。「深感壓力之大,責任之重。」她對同事說。
為了能完成繁重的審判任務,在白天審理案件後,鄒麗娟利用晚上或休息日起草判決書。幾年來,每天工作時間幾乎都在十幾個小時以上。有時即使回到家中,滿腦中的還是案子。
在2017年開展的百日清案專項活動中,為了不影響結案,鄒麗娟在高燒持續不退的情況下仍然堅持加班,力爭能把案子快審快結。
她先後成功辦結了一大批等疑難複雜、影響較大的系列案。辦理的上訴人玉林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青島某食品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獲全區優秀示範性庭審。
在區高院「百日清案」專項活動中,鄒麗娟獲得「先進個人」的榮譽稱號。
「法律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所有的法律人都應該為保住這道防線而努力,作為法官,我們要做的就是努力實現個案的公平。因為個案公平是社會公平的一部分,不要輕視手上任何一個案件。」鄒麗娟告訴記者。
擔任法官以來,鄒麗娟共審理各類一、二審民事案件720件。其中,2017年審結339件,結案數量居全院之首。所審理的案件沒有被改判、發回重審案件,無一涉訪案件。
讓司法的陽光守護、溫暖每個公民。鄒麗娟肩扛天平,用自己的鐵骨與柔情鑄造了一名共和國法官的不平凡。
來源丨廣西法治日報
作者丨盧林峰 李宏聲
編輯丨林小雨
玉林中院新媒體團體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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