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雲南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保騰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民警接到五合收費站工作人員報警,稱一輛大貨車嚴重超載,請求出警協助。大隊民警了解情況後,立即前往現場。
中午13時許,民警到達現場後,通過調取監控,並與當事人進一步了解情況後,發現該貨車載貨質量超過核定載質量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核載27噸超載19.5噸),民警立即扣留該貨車,並責令該駕駛員消除其超載的違法行為。經過民警的協助,將其超載的貨物卸下,並讓駕駛員15日以內到保騰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處理超載的違法行為。
保騰交警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高速公路嚴禁貨車超限超載,如有以下違法情況,交警將給於相應的處罰: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給予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
【李志臻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