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台商投資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省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秩序恢復的精神,在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有關工作的通知》(泉防控指辦〔2020〕35號)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變化,對《泉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工業企業復工導則》《泉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商貿流通企業復工導則》《泉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建設工程復工導則》進行修訂。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要統籌做好疫情防控的經濟社會發展,切實打通企業和項目復工復產的操作鏈;繼續做好因地因企施策,分區分級分類分批有序復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屬地責任,全面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有力有序有效支持復工復產,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響。
二、無疫情區和零星散發疫情區,要實施「外防輸入」策略,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不得對企業復工復產設置條件,不得採取審批、備案等延遲開工。
三、一般疫情區和較多病例疫情區,要實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除按防控要求,實施封閉和半封閉管理的特定鄉鎮、街道或社區(村組)外,要簡化企業、項目復工復產程序,儘快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工業企業、商貿、建築行業復工導則做相應修改,作為附件一併下發,請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泉州台商投資區嚴格按照導則要求抓好落實。
附件:1.泉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工業企業復工導則(修訂版)
2.泉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商貿流通企業復工導則(修訂版)
3.泉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建設工程復工導則(修訂版)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21日
附件1
泉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期間工業企業復工導則
(修訂版)
為更好指導轄區內工業企業做好復工前後的疫情防控工作,現就工業企業復工相關事項要求如下:
一、成立疫情防控小組。企業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組(或機構),制定本企業疫情防控方案及應急處置預案;方案必須周密可行,責任必須落實到人,範圍必須完全覆蓋(包括辦公場所、生產車間、食堂、員工宿舍等)。要明確一名副總經理(或相應職務管理人員)作為防控工作專職聯繫人,負責向屬地防控機構報送疫情防控、復工、生產經營等相關情況。
二、建立健康管理制度。企業要設立或指定衛生健康協管員,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落實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必須建立職工健康檔案,對全體職工逐一登記造冊。復工人員分類管理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用工保障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辦〔2020〕4 號)執行。若有調整,以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最新文件為準。
三、設立隔離觀察場所。有集體宿舍或有條件的企業要配置一定數量的隔離觀察室或隔離觀察場所。各類工業園區可以統一設置符合要求的隔離觀察場所。隔離區應選擇遠離人群密集區、相對獨立,並與周圍建築有一定的距離、處於周圍建築常年風向的下風向位置。
四、保障防控物資儲備。企業必須配備口罩、75%酒精(脫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膠手套、肥皂、溫度計、應急藥品等必需的防疫物資,保障疫情存續期間企業生產經營和員工勞動作業基本的防護需求。
五、堅持每日健康檢查。按照市防控疫情應急指揮部關於用人單位復工應做到的「五要五不要」要求,企業必須每日2次觀察員工體溫體徵情況,體溫未超過37.2°C的方可進廠上崗;若員工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不適症狀,要立即進行隔離觀察,並向所在鄉鎮(街道)報告,不得瞞報、遲報、漏報。
六、儘量減少員工聚集。疫情存續期間,企業應暫停召開員工大會、集中培訓等人員集聚活動,儘量採取遠程視頻會議、企業郵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減少大型聚集性的室內活動,嚴防交叉感染。
七、做好人員進出管理。企業要制定員工出入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員工進出次數,除日常生產、生活需要外,必須儘量減少員工外出;確需外出的,往返均須進行體溫測量,且必須登記去向和行程路線。對一切外來人員必須登記個人信息,進行體溫測量,並由接待人員全程陪同。
八、全面開展消毒防疫。復工前,企業要對廠區內車間、食堂、宿舍等公共場所和人員聚集場所的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清洗、消毒防疫;開工後,每日上、下班前後,企業要對車間、辦公場所、人員集中區域進行消殺防疫,電梯、衛生間、門把手、公用電話等重點區域應多次消殺。要指定專人負責,強化消毒業務知識培訓,規範開展消毒工作,並做好消毒記錄。
九、強化員工就餐管理。企業必須切實按照食品安全有關法規,規範食堂衛生及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有條件的企業,應實行盒飯制,由食堂安排專人統一送至辦公室、車間、宿舍。確需採用集體就餐的,應分批、錯時、錯峰,並儘可能實行配餐制,減少排隊時間;人員就餐間隔必須在1米以上,避免扎堆就餐、面對面就餐、就餐說話。
十、做好場所通風換氣。企業要加強員工工作和生活場所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除潔凈車間等必要場所外,不得使用中央空調。
十一、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按照《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全市近期往湖北探親、出差、旅遊返泉就業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泉防控指辦〔2020〕6號)要求,疫情存續期間,企業必須保障暫緩來泉人員適當待遇,優先安排年休假;保障患病員工依法享有醫療期和病假工資。
十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企業要在生產經營場所顯眼位置懸掛疫情防控宣傳條幅、張貼通告,向員工發放疫情防控資料,進行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動員全員參與應對疫情,加強群防群治。
十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企業必須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紮實做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確保安全復工。
附件2
泉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期間商貿流通企業復工導則
(修訂版)
為進一步規範商貿流通企業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我市商貿流通企業(商超、住宿、農貿市場、餐館、電子商務)達到以下要求,就可復工或繼續營業。
一、商超(含便利店、糧油店、蔬菜店等生活必需品門店)
(一)落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衛生管理要求。全面收集上崗員工假期動態(包括去過哪、是否有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症狀),並登記匯總。如有員工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不適症狀,應立即報告,併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
(二)設置電子體溫測量設備,完善監控記錄設備,並確保正常運行。配置專門的防疫物資(消毒液、口罩等),設立專門的物資進貨、使用、儲備記錄。
(三)嚴格落實進門測溫制度。所有進入商超(便利店、糧油店、蔬菜店)的人員(含營業人員)必須測量體溫,1000平方米及以上超市必須配備2名以上專門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從業人員每天上下午各至少1次體溫監測),並做好登記記錄,發現發熱等問題及時引導顧客到指定醫院就醫。
(四)進入商超(便利店、糧油店、蔬菜店)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各經營場所要勸阻未戴口罩的消費者入場,對不聽勸阻者立即報警,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五)加強營業場所消毒和衛生管理,確保經營場所良好通風。按照防控操作流程,每天至少開展2次消毒,收銀台、電梯扶手等人員密集接觸區域消毒時間間隔不得大於2小時,並做好記錄,留檔備查。每天進行通風換氣,禁止使用中央空調,首選自然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新鮮通暢。
(六)規範經營行為。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食品法律法規和規章,嚴禁採購、加工、出售野生動物及製品,嚴禁銷售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白條禽及禽類產品,嚴禁銷售假冒偽劣和變質過期食品。生熟食品分別擺放。誠信自律,守法經營,商品明碼標價,不得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散布虛假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引發公眾聚集的促銷活動。
(七)規範商貿物流尤其是冷鏈物流環節防疫防控要求,一是做好個人防疫安全,運輸管理人員、駕駛員應戴手套、戴口罩,勤洗手。車輛駕駛人員,在接貨過程中儘量不下車。二是做好車輛消毒消殺,從重點疫區來泉車輛要嚴格落實「先消毒後裝卸」制度,保證運輸工具不出現二次污染。三是做好冷庫衛生管理,保證冷鏈最後環節安全。
二、住宿業
(一)經營場所要求。一是環境消殺。對辦公區域、經營場所進行定時強制性通風換氣。有可開窗的場所,每天開窗保持自然通風不少於2小時;營業期間保持排氣扇運轉正常,原則上停用中央空調,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對經常接觸物品(如門把手、電梯按鈕、扶梯扶手等)應每日定時用消毒液洗、擦消毒,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清潔,減少灰塵飛揚。二是公共地方防控設施配置。配備顯示屏顯示或明顯位置張貼公告和防護知識海報,正確宣傳引導告知所有進店顧客需配合和注意事項,加強員工呼吸道傳染病防治知識宣教,提高防病意識,自覺做到儘量不外出、減少不必要的外出;配備洗手設施,提供洗手液、擦手紙或烘乾機,無條件的應在顯著位置放置免洗的手消毒液。三是垃圾分類。丟棄的口罩要置於獨立的垃圾桶內,垃圾桶加蓋密閉;垃圾要及時清運,消除衛生死角。
(二)經營設施要求。開業前或復業時,準備防護物資,包括但不限於:醫用外科口罩、醫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線空氣消毒燈、空調系統專用消毒劑、洗手液等防護用品,配備紅外線測溫儀等。全面維護保養、清潔、消殺服務用品,防止交叉污染。
(三)員工管理要求。一是要全面採集了解上崗員工假期動態(員工去過哪裡、是否有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症狀),並登記匯總。如有員工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不適症狀,應立即報告,併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二是做好員工防護知識培訓。要求所有員工正確上崗必須時刻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飲水,堅持按照六步法嚴格洗手,接待顧客應雙方佩戴口罩。三是嚴格執行每日晨檢制度。對每天進入經營場所(工作區域)前,應安排專門人員給員工檢測體溫,體溫正常可入內工作,並進行洗手消毒。若員工體溫超過 37.2℃,應要求員工回家觀察休息,一旦發現員工有發熱、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狀,應立即停止工作,及時到醫療機構就診。
(四)訪客、顧客、外來人員管理要求。一是對顧客測量體溫,對正常體溫的顧客方可提供服務,對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綜合症狀的客人,應立即引導其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並進行信息登記。應配備體溫探測儀,對入店人員進行發熱探查。如發現發熱、咳嗽、乏力綜合症狀的客人或有14天內湖北等疫情發生地旅行史者,立即停止服務,引導發病顧客立即到正規醫療機構就診、有旅行史人員向所在居委會報告,並進行信息登記。二是要求顧客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帶禽畜到營業場所。
(五)自查和落實應急預案。自查和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衛生應急預案,做好相關應急處置。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單位,應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做好疫情處理等工作,並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進行終末消毒,根據要求實施暫停營業等防疫措施。
三、農貿市場(含農產品批發市場)
(一)加強人員管控。嚴格落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衛生管理要求。全面收集上崗員工假期動態(包括去過哪、是否有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症狀),並登記匯總。
(二)加強人員防護。所有進入市場人員必須測量體溫,並做好登記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相關部門。市場內工作人員和經營人員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且要求顧客進入市場全程佩戴口罩。
(三)貫徹落實「三清一消」制度。農貿市場經營者在每日收市後,必須做到「三清一消」(清除:必須把檔口內魚鱗、內臟、糞便、雞毛、下腳料、其他垃圾等污物清除乾淨;清潔:用水將台面、地面、下水溝渠和店面周邊地面清掃清洗乾淨;清洗:用清水把消毒後的器具、台面、砧板等沖洗乾淨;消毒:主要對清潔後的台面、屠宰工具、砧板用具、檔口地面進行消毒)。及時密閉清運農貿市場垃圾,垃圾日產日清。對市場公共區域地板、公共用品、洗手間等要進一步加強清洗消毒,做好市場通風換氣。規範活禽經營行為,對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的堅決予以取締。
(四)加強防控疫情宣傳。市場顯著位置張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宣傳知識。利用市場內LED屏、宣傳欄,向群眾宣傳防疫知識,也可通過手機簡訊、微信開展防疫知識、防控措施宣傳。
(五)做好消防安全管理。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消防設施齊全完好,消防通道保持暢通,嚴格落實值班制度。
四、餐館
(一)服務方面要求。一是增加打包服務外賣服務,增加線上平台外賣服務和增加外賣窗口。必要時,可適當縮減營業時間,但應在明顯位置張貼公告,告知消費者並取得理解。二是餐館無論大小原則上禁止包廂服務。嚴禁任何形式的聚餐。安排引導堂食顧客獨桌用餐,一桌一客,面向同一個方向就餐,但顧客間距應保持在一米以上。
(二)經營場所要求。疫情期間食品加工製作要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規定。保持就餐場所內部環境整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後必須洗凈。配備有殺菌作用的洗手液或提供消毒紙巾,有條件的企業可把水龍頭改為非接觸式水龍頭,避免接觸。對於顧客接觸多的地方如走廊、電梯、扶手、洗手間、廁位等增加消毒頻次。廚餘垃圾加蓋、分類及時清理。
(三)員工管理要求。一是要全面採集了解上崗員工假期動態(員工去過哪裡、是否有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症狀),並登記匯總。如有員工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不適症狀,應立即報告,併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二是做好員工防護知識培訓。要求所有員工上崗必須時刻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飲水,堅持按照六步法嚴格洗手,對無佩戴口罩的顧客不予接待。三是嚴格執行每日晨檢制度。對每天進入經營場所(工作區域)前,應安排專門人員給員工檢測體溫,體溫正常可入內工作,並進行洗手消毒。一旦發現員工有發熱、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狀,應立即停止工作,及時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四是對於送餐人員,應加強送餐人員健康檢查頻次,嚴格要求佩戴口罩、手套,不扎堆、不聚集;指導送餐人員積極參與疫情群防群控,服從寄收地社區日常防控管理。
(四)訪客、顧客、外來人員管理要求。一是對顧客測量體溫,對正常體溫的顧客方可提供服務,對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綜合症狀的客人,應立即引導其到正規醫療機構就診,並進行信息登記。二是要求顧客進店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
(五)設備管理要求。定期維護通風系統的正常運轉,酌情限制乘坐電梯的人數,全面維護保養、清潔冷凍冷藏和保鮮設備,食品原材料堅持覆蓋保鮮膜再進行儲存,防止交叉污染。
(六)採購進貨管理要求。一是落實採購各環節索票索證制度並存檔記錄;二是選擇具有合法經營資質並在疫情期間允許經營的供貨商採購原材料;三是杜絕採購、飼養和現場宰殺活禽畜動物。禁止採購不明來源的食材,嚴禁經營、儲存野生動物或野生動物製品。對肉及肉製品做好索證索票工作,確保肉類來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強對豬肉「兩證一報告」的查驗,杜絕採購、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動物肉類及肉製品。四是所有原材料應保持新鮮,加強保鮮、冷凍、冷藏環節的處理和使用。
五、電子商務(商貿型)
(一)健全防控機制。商貿型電子商務企業(含電商園區、擁有獨立的固定辦公場所的電商企業)應制定應急方案,做好信息採集、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定具體專人負責監督執行相關防範措施;可按要求及時與行業主管、屬地有關管理部門報告相關信息。
(二)落實辦公場所防護。應配備防護物資,包括但不限於:醫用外科口罩、醫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線空氣消毒燈、空調系統專用消毒劑、洗手液等防護用品,配備紅外線測溫儀等。保持辦公場所內部環境整潔,確保通風換氣系統運轉正常,儘可能配備有殺菌作用的洗手液或提供消毒紙巾,有條件的企業可把水龍頭改為非接觸式水龍頭,避免接觸;公共區域能按規範開展消毒、清潔等防疫工作,走廊、電梯、扶手、洗手間、廁位等公共區域應增加消毒頻次。
(三)全面掌握員工流動信息。全面採集了解上崗員工假期動態(員工去過哪裡、是否有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症狀),並登記匯總。如有員工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不適症狀,應立即報告,併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
(四)最大限度避免集中辦公。充分發揮電子商務網絡化特點和優勢,推行居家辦公模式,利用在線辦公軟體、視頻會議技術等方式方法最大限度避免人員聚集。確需到辦公場所的管理、後勤保障等人員,應儘可能控制在最低人數,同時嚴格執行體溫檢測制度,安排專門人員給員工檢測體溫,體溫正常方可入內工作,並進行洗手消毒;若員工體溫超過 37.2℃,應要求員工回家觀察休息,一旦發現員工有發熱、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狀,應立即停止工作,及時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
(五)做好防護知識培訓。應明確要求全體員工儘量不參加公眾集聚性活動,不信謠、不傳謠。到辦公場所上班的員工應確保辦公活動區域的通風、整潔,做好個人防護,保持人員接觸距離;要求所有員工上下班及外出辦理業務途中,應正確佩戴醫用口罩,儘量不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建議步行、騎行或乘坐私家車上下班;如必須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時,務必全程佩戴口罩、手套,途中儘量避免用手觸摸車上物品。
(六)嚴格外來人員管理。確需來訪的客戶、快遞人員等外來人員,要視同企業員工執行體溫檢測及近階段行動軌跡詢問,對有體溫異常或疑似症狀表征的應積極勸離現場並提醒其及時到醫院就診。
除行業主管部門明確復工要求和根據有關規定要求暫緩復工的企業外,全市非人員密集型其他服務業企業復工參照本導則執行。
附件3
泉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期間建設工程復工導則
(修訂版)
為全面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決策部署,指導全市受監房建市政工程做細做實復工前後的疫情防控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制定本導則。
一、做好復工準備
(一)推動項目復工。復工前,建設單位應落實主體責任,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對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全面評估,並形成《建設工程復工疫情防控評估表》(詳見附件3.1)。以縣域為單元,無疫情區和零星散發疫情區的項目,在做好防控安全工作的基礎上,可自行復工。一般疫情區和較多病例疫情區的項目,各縣(市、區)要簡化企業、項目復工復產程序,推動項目儘快復工。
項目正式復工當天,應抄告項目監管部門,復工後監管部門採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對已復工項目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監督抽查。
(二)實施封閉管理。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全封閉圍擋,只保留一個出入口。出入口應安裝監控攝像頭對進入工地的人員、車輛實施登記,視頻保存時間不少於1個月。工地生活區必須集中設置,所有工地必須實行封閉式管理(線性工程根據其特點,可封閉的部分必須實行封閉管理,現場施工人員應專人管理,不得與外界接觸)。
(三)人員分類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需配備防疫專管員,負責監督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必須建立職工健康檔案,對全體勞務人員逐一登記造冊。復工人員分類管理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用工保障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辦〔2020〕4 號)執行。若有調整,以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最新文件為準。
(四)配備防疫物資。施工單位要根據防疫需要,備足口罩、測溫儀等防護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等消殺用品。口罩按每人每天至少1隻的標準儲備5天使用量,確保上崗人員必須具備相應防護用品。要根據施工需要,提前聯繫好建材供貨單位和運輸單位,確保防疫物資和基建物資的連續供應。採購防護物資、基建物資、生活用品等,應以項目為單位由專人負責採購、接收、配送、檢疫檢查,避免不必要的與外界接觸。重點項目的防疫、基建物資供應,由發改部門會行業主管等部門統籌協調,屬地政府要積極配合,予以保障。
重大工程、重點項目和涉及國計民生的項目,在落實上述要求的基礎上,應及時復工。
二、建立防控體系
(一)落實主體責任。建設單位要落實首要責任,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工程項目疫情防控工作。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牽頭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組,建設、監理、專業分包、勞務分包等單位共同參與。各工程項目要發揮工地黨支部或臨時黨支部的引領作用,黨員帶頭,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二)配齊防疫人員。施工總承包單位需配備防疫專管員,經培訓後上崗,專門負責監測體溫、通風消毒、發放並監督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宣傳教育等工作。施工現場配備疫情管理班組長,每30個勞務人員配備1名,履行班組專管員的職責。
(三)明確各級職責。施工總承包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扛起責任,堅守崗位,統一組織調度。項目經理對所在項目疫情防控工作負總責。班組長對勞務人員去向管理、每日健康狀況統計等工作負責。項目部與班組長、班組長與勞務人員應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責任。
(四)落實錯峰返程。項目管理人員要先行到位並做好復工準備工作,勞務作業人員節後返程由施工單位統一安排,施工單位應制定人員錯峰返程方案,有條件的可委託專業客運車輛將項目勞務人員直接接至目的地,並做好車輛消毒和旅途防護,防範疫情傳播。
(五)搞好宣傳教育。施工單位應通過宣傳欄、微信群等加強防疫宣傳教育,要對所有班組長進行崗前防疫知識培訓,讓班組長熟練掌握防範病毒傳染的措施和方法。各班組長每天作業前也要對班組人員強調防疫注意事項。
三、加強日常管控
(一)落實個人防護措施。建築工地門崗及生活區出入口應設置體溫測試點,每天對從業人員進行不少於兩次的體溫監測,並作好記錄、建立台帳。防疫專管員要配合班組長不間斷巡邏施工現場、食堂、宿舍等,督促從業人員養成勤洗手、戴口罩等行為。
(二)注意用餐環節管理。工地未設立食堂的,施工單位應當選擇合法經營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實行簡約配餐、分散用餐;工地設立食堂的,應使用標準快餐盒供餐,並採取錯峰、分批用餐方式,避免人員聚集。食堂應設置多個候餐窗口,排隊候餐應保持一定距離,避免排長隊。鄉鎮(街道)要提供一批有資質的餐飲企業清單,引導施工單位選擇合法餐飲企業實施統一配餐,屬地衛健部門要加強跟蹤管理。
(三)加強集中住宿管理。需落實14天隔離觀察的返泉務工人員,施工總承包單位應主動對接工地周邊的酒店、賓館和閒置廠房等供返泉務工人員進行隔離觀察,工地轄區內的鄉鎮(街道)要主動給予支持幫助與協調。符合上崗條件的務工人員,原則上由工地實施集中管理。務工人員可統一居住在工地內的活動板房、貨櫃、帳篷及在滿足安全條件下的已完工的主體工程建築物等場所,也可整棟承租工地附近的房屋。要按返崗時間先後分區域安排人員入住,入住後嚴格控制人員外出,有特殊情況的,應報項目疫情防控工作組同意。宿舍應有可開啟式窗戶,保持環境整潔衛生,經常保持室內通風,每日進行消毒。
(四)確保環境整潔衛生。防疫專管員每天應對會議室、辦公室、宿舍、衛生間、食堂、文體活動室等重點區域進行不少於兩次的消毒。嚴格按照分類管理的有關規定管好餐余垃圾,保持良好的衛生環境。嚴禁宰殺、食用野生動物。
四、做好應急管理
(一)建立相關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要督促從業人員如實填報《建設工程從業人員健康登記卡》(詳見附件3.2)並造冊建檔,對瞞報個人健康信息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各企業、各項目部要結合實際,制訂實施具體防控方案,切實做到有效防控,有序復工,分類管理,精準施策。建立疫情日報機制,施工總承包單位實行每日疫情防控「零報告」制度,於每日18:00前向屬地主管部門報送項目疫情防控情況。
(二)落實應急措施。施工單位應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並報監理單位審核後實施。從業人員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症狀時,應就近到醫療機構就診。如為疑似病例的,應立即送定點醫療機構隔離治療,並及時向屬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對其密切接觸人員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三)加強督促檢查。各級主管部門應加強應急值守,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了解掌握本轄區工程項目疫情情況。要組織成立巡查小組,通過現場抽查、遠程視頻巡查等方式,對已復工的工程項目實施抽查,並將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建築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範圍。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將嚴肅追責並頂格處理。
全市交通、水利等建設工程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參照本導則執行。
附件:3.1建設工程復工疫情防控評估表
3.2建設工程從業人員健康登記卡
來源: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