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場所的公告

2020-03-13     河北高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做好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場所的通知》要求,結合邢台市疫情防控現狀,我院擬於2020年3月16日起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及信訪接待場所。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訴訟服務及信訪接待場所的開放時間為每日9:00—11:30、13:30—17:00。

二、為減少人員聚集,降低感染風險,疫情防控期間,建議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優先採用「無接觸式」訴訟業務辦理模式,通過河北電子法院網、河北移動微法院、12368訴訟服務熱線等線上方式辦理案件查詢、立案、訴費繳納、信訪等訴訟業務。不便於開展網上訴訟活動的,可通過郵寄方式將相關材料向我院提交,我院將及時予以處理。

三、對必須現場辦理的訴訟事項,採取電話預約的方式,按預約時間、順序進入。請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提前撥打預約電話,並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法院辦理業務,逾時未到應當重新預約。立案預約電話:0319-2236041。信訪及申請再審預約電話:0319-2236035;有關開庭、詢問工作的預約,由承辦法官直接聯繫當事人進行預約安排。

四、來院辦理訴訟事項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並攜帶身份證、基層組織開具的出入證明等材料以供查驗,主動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體溫檢測、預約信息核對、身份登記等工作。檢測通過的,保持間距,按序進入;拒不配合的,一律禁止進入。

五、辦理業務的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應自覺遵守來訪和疫情防控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指引。辦理業務前,請耐心等候,並自覺與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離。訴訟業務辦理完畢後,請立即離開,切勿逗留。

六、疫情防控期間,因防控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和支持。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Hw501HAB3uTiws8KBG_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