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慈利縣司法局江埡司法所
「全國先進司法所」的調解「三字經」
文:今日女報/鳳網記者 周純梓 供圖:受訪者
家庭矛盾、鄰里糾紛……在一般人看來可能是司空見慣、無關緊要的小事,但在慈利縣司法局江埡司法所所長郭建光看來,「小事」沒處理好也可能演變成無法挽回的「大事」。為此,他還摸索出了一套通俗易懂的調解「三字經」,在江埡司法所推廣使用,化解老百姓的矛盾糾紛難題。
在郭建光的帶領下,江埡司法所被司法部評為「全國先進司法所」,並先後多次被評為「縣司法局先進集體」「縣綜合治理先進單位」「縣人民調解工作模範司法所」等榮譽稱號。
從一無所知到司法所所長
「我以前是一名軍人。」近日,慈利縣司法局江埡司法所所長郭建光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他從部隊轉業後剛開始接觸司法行政工作時可謂是一無所知,但他並不氣餒,通過求教司法工作人員,詢問法律工作者,請教法庭庭長等方式增強自身法律素養,積累實踐經驗,慢慢地成長為江埡司法所的所長。
郭建光認為,要做好人民調解工作,首先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員自己要掌握調解方法和技巧。經過長時間的摸索,他總結出了一套方便實用的「三字經」——「擊軟肋、掏底火、曲徑幽」。
郭建光介紹,「擊軟肋」,就是要抓痛點,「糾紛就像一團亂麻,只要找准糾紛的軟肋,大多數糾紛皆可迎刃而解」;「掏底火」,就是要在全面了解事情的真相後,梳理矛盾,摸清當事人的底線在哪裡,分清責任;「曲徑幽」,就是要掌握技巧,注重普法教育,依照法律和鄉規民約進行調解,以理服人,徹底化解矛盾。
郭建光(中)在某居委會為居民調解婚姻糾紛。
「三字經」直指糾紛「軟肋」
那麼,調解「三字經」在實際應用中有何效果呢?郭建光向記者講述了一起讓他印象深刻的調解案例。
2018年11月,江埡鎮畢家坪村漁泉溪公路在修建過程中發生了一起村民阻路的事件。到達現場後,郭建光了解得知,村民彭某早些年自掏腰包對村裡唯一一條交通出行的土路進行了整修,現在,村集體為了發展經濟,招商引資,決定進行道路硬化,彭某對此十分不滿:「這路之前是我修的,你們要想重新翻修就得給我補償。」
郭建光與司法所的工作人員首先安撫了彭某及其家人,並勸服他們拆除阻路木條,通過合法合理方式表達自身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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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既然成了公路,就是公家的,道路的修建,是村旅遊發展的需要,大家出行都方便,對所有人都有利。」經過仔細分析,郭建光認為,首先可以從彭某的「軟肋」著手——《物權法》規定權屬以登記為主,而彭某沒有任何依據可以證明該土路的使用權歸彭某所有。
彭某感覺理虧,說出了阻路的原因,稱因修橋他的士地被水淹沒得到補償,屋後山體滑坡也沒得到補償。郭建光決定繼續「掏底火」,摸清彭某的底線和真實情況。經調查,水淹士地,彭某並不在補償範圍內,而山體滑坡的原因,是他自己亂挖土地所致。「考慮到彭某修路確實付出了代價,為了照顧他,決定讓施工方用挖機給他平整一塊荒山,辦停車場和農家樂。」
同時,郭建光和司法所工作人員,繼續通過「曲徑幽」的方式,結合運用相關的法律、法規,給彭某等人進行普法教育。
彭某及其家人在聽取各方的意見後,開始反思,並承諾:不再做任何妨礙修路的事;要求補貼的問題,待召開村民會議時,由村民共同評議,並服從評議結果。
此次事件得到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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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來,運用調解「三字經」,江埡司法所共調處矛盾糾紛案件300餘宗,調處率100%,成功率高超過98%。
小編:喜之郎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HtrQiG4BMH2_cNUgAHl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