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QQ群虛假賣N95詐騙近5000元 法院:判刑7個月再罰萬元

2020-03-24     仁壽縣人民檢察院

據「京法網事」微信號23日消息,繼集中宣判兩批涉疫情犯罪案件後,北京法院於近日再次宣判8起妨礙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1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拘役三個月至有期徒刑五年不等刑罰,並處人民幣一萬元至十萬元不等罰金。

這8起案件包括抗拒疫情防控案、虛構銷售口罩信息實施詐騙案、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口罩案等。

其中,在豐臺法院審理的被告人於某某詐騙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2月,被告人於某某在沒有N95口罩進貨來源,亦沒儲存貨物可供銷售的情況下,使用其註冊的QQ號碼在「網絡直播招聘群」「哈爾濱租房整租合租群」等十餘個成員在百人以上的QQ群聊平台中,向公眾發布出售N95口罩的虛假信息。

2020年2月5日至7日間,被害人王某某在北京市豐臺區,通過QQ聊天工具與於某某聯繫購買N95口罩690隻。於某某通過發送虛假的口罩貨物圖片、快遞郵寄圖片等,騙取王某某支付錢款共計人民幣4830元,後在QQ好友、微信中刪除被害人王某某。豐臺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於某某利用網際網路社交軟體向不特定多數人發布虛假信息,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於於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認罪認罰,且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獲得諒解,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此外,豐臺法院審理的被告人楊某虛構有現貨口罩和穩定進貨來源事實,通過微信進行銷售的詐騙案,被告人周某某通過網絡平台發布虛假銷售口罩的信息,騙取錢財的詐騙案,昌平法院審理的被告人郭某某等五人銷售不符合行業標準的醫用口罩案。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藍向東介紹,截至3月19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疫情刑事案件33件49人,審結27件37人。藍向東表示,當前,人員流動和聚集增加帶來的疫情反彈風險依然存在,北京疫情防控工作要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精準推進復工復產,廣大市民要積極支持、主動配合疫情防控。一方面,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社區防控管理規定,自覺履行防控義務,齊心協力、共同守護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另一方面,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口罩等防疫用品,避免上當受騙。對抗拒疫情防控和破壞防疫秩序的,北京法院將依法從嚴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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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新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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