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強行通過「反滲透法」,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或罰款一千萬

2020-01-01     中國平潭

台立法機構昨日下午完成「反滲透法」三讀。該「法案」內容規定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從事「選罷法」中各項競選活動,違者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以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昨日就此問題評論,民進黨當局為了謀取政治和選舉私利,大搞「綠色恐怖」,破壞兩岸交流交往,製造兩岸敵意對抗,傷害兩岸人民感情,嚴重損害台灣民眾福祉利益。

島內各界人士強烈譴責、堅決反對民進黨當局倒行逆施,對民進黨當局破壞台海和平穩定的後果表示深切憂慮。我們正告民進黨當局,兩岸同胞血濃於水、守望相助的情感,是任何勢力都無法改變的;兩岸同胞命運與共、密切交流合作的大勢,是任何勢力都無法阻擋的;逆民心而動,蓄意製造兩岸對立、挑起對抗必將自食惡果。相信廣大台灣同胞會明是非、識大義,共同排除干擾,與大陸同胞攜手共創兩岸關係光明前景。

民進黨「反滲透法」強行通過

台立法機構昨日召開院會,民進黨以人數優勢就「反滲透法」草案12個條文逐條表決。

在進行逐條審查及表決時,國民黨在場19位民意代表全部戴口罩坐在台前抗議,不參與投票,熒幕上呈現的是民進黨民意代表全部依指示投下綠色贊成票,親民黨及無黨聯盟民意代表共4人投下紅色反對票,35位民意代表則是沒人投票,也不算出席。

蘇嘉全宣布表決結果,出席72人,贊成68人、反對4人、棄權0人,照民進黨團修正條文通過。

「反滲透法」自民進黨團11月27日提出草案後,僅召開一場公聽會就火速交付「院會」逕付二讀,隨即進入一個月協商期。立法機構負責人蘇嘉全上周起兩度召集朝野協商,歷經馬拉松式逐條討論,朝野只對「法案」名稱、「立法」意旨及施行日期達成共識,其餘條文皆保留送「院會」表決。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抨擊,此法主管機關交代不清、「滲透來源」定義不明、缺乏救濟管道,展開逐條表決後,國民黨團隨即一字排開、臉戴黑色口罩,在議場中央靜坐,拒按表決燈以示抗議。不過,民進黨團仍以人數優勢,以67票贊成、4票反對,表決通過自家修正動議。」

民進黨強推「反滲透法」,台北市議員羅智強直指原因就是民進黨要當一個「『司法』痴漢」,要得到對台灣民眾的「合法騷擾權」。儘管部分綠營人士聲稱,「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難以舉證,一般民眾不用擔心,羅智強也怒批「這不是外行話,就是睜眼說瞎話」!

羅智強質疑,「反滲透法」從來就不是為了定罪用的,是來整沒有民進黨證的人用的,像民進黨當局移送「假消息」,就是現成的活生生例子。

  • 來源:台海網 中國台灣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9jjCYW8BMH2_cNUg8EK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