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團伙是社會毒瘤,這已經成為人們的共識,他們躲在陰暗的角落,散發著人性的卑劣和惡毒,不斷侵蝕著基層群眾生命財產,擾亂著基層社會的安寧和諧,不除不足以平民憤,不除不足以維護公平正義。
6月16日上午,安徽省全椒縣公開開庭審理夏磊等15人涉嫌組織、老大、參加團伙性質組織罪、開設場子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多個罪名一案。在現場看到,這些昔日稱霸一方的團伙分子已經沒有了囂張氣焰,乖乖的坐在法庭上接受網民的審判。
和大多數涉黑涉惡犯罪團伙一樣,夏磊團伙團伙也是以賭起家。有別於其他團伙的是,夏磊團伙組織更嚴密,甚至有將場子職業化的趨勢,因為他不僅自己開設場子,還對全椒縣襄河鎮及周邊地區的場子形成非法控制,在當地引起極壞的影響,給當地群眾形成恐懼心理,敢怒而不敢言。
據檢方指控,自2017年以來,夏磊與同夥王安東密謀,以利潤分成和發工資的方式招收小弟,對象主要是刑滿釋放人員及社會閒散人員。在高額工資的誘惑下,朱勝軍、李釗光等剛從監獄出來便來到夏磊團伙「就業」,並通過在場子放高利貸手段進行非法斂財。
通過夏磊、王安東等人運作,並形成了具有「幫規」性質的紀律和活動規約,手下聚集了周鵬、陳海等多名小弟,為團伙開場子、看場次、收高利貸,嚴重危及網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一時之間,全椒群眾整體安全感急劇下降,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夏磊、王安東團伙組織嚴明,制定有幫規,並實行層級管理,有組織的多次實施開設場子、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具有明顯的團伙組織特徵和行為特徵。檢方認為,該團伙應當認定為團伙組織。
庭審中,全椒法院認真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並組織舉證、質證等環節,同時給沒有委託辯護人且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8名被告人指定了辯護律師,確保被告人的合法訴權。
鑒於涉案人數眾多,案情複雜,社會影響較大,本案審理完結後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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