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租房屋相關稅費政策,一文了解→

2024-11-01     洞庭湖邊那些事兒

出租房屋這件事

在我們生活中常常發生

但其中涉及的稅費政策您知道多少呢?

一起來看看吧!

個人出租住房相關稅費政策

增值稅

自然人出租房屋(住房),按照 5%的徵收率 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5%)×1.5%

注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他個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適用免徵政策)

增值稅附加稅費

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的 1%5%7%計算繳納,與增值稅同時繳納。

教育費附加:以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征依據,教育費附加率為 3%,與增值稅同時繳納。

地方教育附加:以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征依據,地方教育附加率為 2%,與增值稅同時繳納。

個人所得稅

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按「 財產租賃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自 2001年1月1日起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房產稅

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按 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 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印花稅

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 免徵印花稅。

個人出租非住房相關稅費政策

增值稅

自然人出租不動產(不含住房),按照 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5%)×5%

注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他個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適用免徵政策)

增值稅附加稅費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依據為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計征方式同住房部分

個人所得稅

以房產租金收入為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按「 財產租賃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 20%

房產稅

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稅率為 12%

城鎮土地使用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以個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

印花稅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9eb09585b7e50572879f829fda4f5f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