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鐵路運輸法院在辦理涉及違法占用秦嶺重點保護區林地的排除妨害民事案件中,牢記「國之大者」,堅持「從政治上看,從法治上辦」,做實能動司法,充分考慮案涉林地生態修復的緊迫性,及時裁定先予執行,並於12月14日組織「秦保先鋒」執行行動,凝聚「府院聯動」共治合力,在當地縣政府及縣公安局、鎮政府等有關單位的支持配合下,出動執行車輛30餘輛,執行人員200餘人。歷時14小時,案涉設施全部被強制搬離,近三千平方米的林地移交林業部門,並向有關單位發出司法建議,切實落實補植復綠生態修復要求,以司法之力守護秦嶺綠水青山。
陝西某林業局訴某建築公司排除妨害民事案件,經安鐵法院審查發現,某建築公司涉及違法占用的2873.69平方米林地屬於秦嶺重點保護區,若不及時採取措施,可能導致秦嶺地區生態環境持續遭到破壞,從而影響秦嶺在調節氣候、保持水土、涵養水源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的生態功能。安鐵法院對該案高度重視,經某林業局申請,在充分考慮案涉林地生態修復的緊迫性情況下,及時裁定先予執行,對某建築公司涉及違法占用的2873.69平方米林地上的貨櫃工棚、設施設備及堆積物等進行搬離。
為確保執行工作順利推進,安鐵法院組織召開執前會議,成立執行指揮部,院長親自擔任總指揮,舉全院之力統籌協調,充分運用執行合成作戰模式,制定周密執行預案,確保執行人員職責分明,執行步驟環環相扣。執行前,與當地縣委、縣政府緊密聯繫,共同分析研判執行方案,統一思想,凝聚合力。同時,邀請檢察機關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工作人員、法院特約監督員到場監督和見證,確保本次執行行動文明規範。
12月14日,執行幹警和協助配合的公安民警、鄉鎮幹部及消防、醫護人員共200餘人整裝待發,隨著安鐵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琪軒一聲令下,迅速奔赴執行現場。
抵達現場後,執行幹警立即封鎖現場,執行指揮部現場研判,指揮調度,確保執行行動順利開展。
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親屬熊某爬上現場傳送帶,以人身安全相威脅意圖阻撓執行。執行幹警按照預案做好防護,並對其釋法明理,盡力消除其對立情緒。經過執行幹警的耐心勸導,最終熊某表示願意配合執行,執行幹警將其帶離管控。
為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執行幹警對現場進行了全面檢查,對案涉物品進行登記公證後搬至指定場所存放,對貨櫃工棚、大件機械設備等,在不影響拼裝使用的前提下進行拆分後搬離。歷時14小時,位於秦嶺重點保護區的案涉設施全部被強制搬離,近三千平方米的林地移交林業部門。
秦嶺和合南北、澤被天下,是我國的中央水塔,也是中華民族的祖脈和中華文化的重要象徵。安鐵法院始終牢記「國之大者」,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當好秦嶺生態司法衛士,就該起排除妨害民事案件向有關林業部門發出司法建議,確保補植復綠生態修復要求落實到位,為加快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貢獻安鐵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