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時期,私塾的教學方法,會受到哪些方面的影響?

2023-12-24     吳忠強

原標題:晚清時期,私塾的教學方法,會受到哪些方面的影響?

引言

晚清時期,私塾的教學方法,會受到哪些方面的影響?——首先,我們要知道,晚清時期私塾的教學方法基本上也延續傳統。私塾的教學方法基本上是強迫熟讀、背誦,加上嚴格的規則與體罰。塾師要求弟子對所學內容熟讀、背誦、默寫,如有不合乎要求者,則進行體罰,十分嚴厲。

顧樹森對私塾教學方法進行過描述:「大多是學童立於教師案旁,教師先讀,學童隨之而讀,讀至數遍或十數遍,令學童回至座位自讀,讀至數百遍後,再至教師前背誦,背誦無誤,再教新課,大約以每半日或一日教一課。如是,每日教新課前,又須將前數日或前數月所讀的書,輪流背誦,故學塾中的主要功課,以熟讀和背誦為主。讀至相當時期,才對所讀的書進行逐句講解。」

在私塾中,「教師對學生除課業外,不與他們交談言笑,並訂有嚴重的罰則,除罰立、罰跪外,又有『打手心』、『笞臀』的體罰。」

不少人對私塾教學方法進行過描述,張治中回憶錄中就有相關經歷的記載:背書的方式,也與一般不同,五經、四書整本整部地背,硬是那樣蠻幹。如上下《論語》、《大學》、《中庸》,連「朱注」都要一齊背。我的那位叔舅父業師教學認真,督責極嚴,我雖有很強的悟性和記憶力,也得要苦讀,苦背。我的業師是怎樣的嚴法,只須看他拿的那塊厚厚的無情的板子。……至於罰跪,打手心,罰一頓不吃飯,幾成為當時私塾的一般風氣,毫不足怪。

以上內容可以幫助我們簡單了解當時私塾教育的教學方法。熟讀背誦是塾師對學童的重要教學方式,「所謂讀書,塾師只要求學童背誦章句,很少講解文義,事實上那些塾師大概也懂得不多。」據陶峙岳回憶:「上學之後,感到有點枯燥,每天讀死書、背死書之外,沒有現代兒童所有的文化娛樂以及體育生活。」

晚清時期私塾承擔了教育兒童的主要任務,是延續經學教育的一大主力,數量極為廣泛,但其教育內容及教學方法卻因循守舊。此外,從私塾學習年限以及學生的年齡來看,「自五六歲直至二十歲左右的都有,大都以五、六歲至十二、三歲為最多。

人數多寡不定,有少至四、五人的,多至二十餘人的。」私塾教育並沒有嚴格按照學生的生理及心理特點來進行教學,學生在私塾學習的年限也沒有具體規定。

被迫開設的中學課程

教會學校在中國開設必須適應本土要求,它「既是基督教文化與近代西方文明的載體,同時它又處在東方傳統文化環境與氛圍之中,因而不可避免地要逐步走向本土化、世俗化。」

教會學校因此將教育指導思想由「孔子或耶穌」改為「孔子加耶穌」,開設中學課程。教會學校與洋務學堂皆同時開設中學與西學課程,但二者又有所不同。教會學校被迫設置中學課程以適應中國民眾的需求,洋務學堂則是強迫學生學習中國傳統文化課程以維持「中體西用」的要求。

美國長老會傳教士狄考文創辦的登州文會館,「學制六年,開設課程主要包括天道溯源、天路歷程、心靈學等宗教課程,《詩經》、《書經》、《論語》、《孟子》等儒家經典,代數、物理測算、航海法、化學辨質等自然科學課程。」

馬禮遜學校由澳門遷往香港以後,課程設置上亦是中、英兼備,最高年級「中文科則有《四書》、《易經》、《詩經》、《書經》等科目。」以上所述登州文會館與馬禮遜學校設置的儒家經典課程,是教會學校本土化、世俗化的重要憑證。

教會學校的建立具有極強的宗教目的。在教會學校,「宗教課程占首要地位,其次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儒家經典,再次是一些自然科學知識。」儒家經典這類中學課程的地位不如宗教課程,宗教課程占有至高地位。例如在徐匯公學裡,學生既要學習宗教課程,又要學習法文,不過「宗教教育比學法文更重要。宗教課不及格不僅不能升級,且要受退學處分,但讀好宗教課的卻有獎賞」。

教會學校的中學課程內容一般與中國傳統教育課程內容相似,教學方法也較為因循守舊,以徐匯公學為例,其國文課「定《四書》、《五經》、《古文觀止》為教材。早期的國文教師為科舉(進士、舉人)出身,應用陳舊的教學方法。」

教會辦學向中國本土的需求妥協,不得不加入中國傳統教育內容,開設儒家經典課程,教學內容及方法與傳統私塾教育幾乎無異,教材選擇逃不出四書五經,教學方法基本上延續識字、寫字、朗讀、背誦等傳統模式。

嘗試製度學習的維新學堂

除外國傳教士開設的教會學校以及洋務派創辦的洋務學堂外,維新派人士也興辦了一批獨具特色的學堂。維新派人士創辦的新式學堂,不僅在教學內容上增添了大量的西學內容,而且在學制規划上開始向西方學制靠攏。

以康有為為代表的維新派人士認為,僅學習西方的軍事、醫學、語言等器物是片面的,西學的政治制度、歷史文化等內容也值得學習,因此維新派主張全面學習西學。不過在興辦的學堂當中他們並非全然教授西方課程,也教授中國學問,只是在中國學問的理解與教授方法之上有所突破。

以康有為1890年在廣州長興里開設的萬木草堂為例,「康有為在教學中,不僅講解孔學、佛學、周秦諸子學、宋明理學,而且傳授西洋哲學、群學(按:即社會學)、政治原理學及中外史學。」以萬木草堂為藍本,一批趨向維新的官員在湖南長沙創辦時務學堂,梁啟超在此任教並制定《湖南時務學堂學約》,規定「學堂課程為經學、子學、史學及西學四種,『中學以經義掌故為主,西學以憲法官制為歸』。」

萬木草堂與湖南時務學堂的教學方式類似中國的傳統書院,但是學堂中出現了西方政治學、哲學等新內容,成為中國本土教育的新探索。

康有為、梁啟超一直十分關心女性問題。康有為主張嚴禁婦女裹足,並聯合志同道合的人共同進行宣傳教育。梁啟超則非常關注女子教育問題,在其《變法通議》中有《論女學》一篇,系統地論述女子教育問題。提倡女子教育是維新派教育主張的一大進步。

除了全面學習西學、興辦女學等教育思想之外,維新派人士最早提出仿照西方建立近代學制的思想。維新派興辦的學堂數量不及教會學校及洋務學堂,但其創辦女學、全面學習西學等主張在當時開啟了新的社會風氣。

早期的京師大學堂及其經學課程

1898年,京師大學堂創立。「壬寅學制」和「癸卯學制」進一步確定了京師大學堂的性質及其課程設置等內容。作為全國最高學府、教育行政機構及教育中心,京師大學堂被寄予厚望。對於京師大學堂應該開設哪些科目,經學課程的存廢等問題,眾說紛紜。

孫家鼐於1898年提出了京師大學堂的指導思想:「然儲才之道,尤在知其本而後通其用。臣於來堂就學之人,先課之以經史義理,使曉然於尊親之義,名教之防,為儒生立身之本;而後博之以兵農工商之學,以及格致、測算、語言、文字各門;務使學堂成就者,皆明體達用,以仰副我國家振興人才之至意。」作為官辦大學堂,接受中國傳統經史教育的思想根深蒂固,經學課程的設立成為必然。

京師大學堂創立初期(1898年至1900年),經學作為必修科目與基礎學科而存在,以凸顯其重要地位。所有進入京師大學堂學習的學生,必須先學習「經史義理」,掌握「儒生立身之本」,然後再進行其他各門學問的學習。這些充分印證了當時「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主流思想。

辦學之事已定,則需要確立辦學章程,並考慮設立課程等問題。光緒二十四年五月十五日(1898),總理衙門奏擬《大學堂章程》,提出京師大學堂創辦的具體事宜,其中包括「學堂功課例」,章程中指出,西方學堂課程分為溥通學與專門學兩類,溥通學為所有學生必修課程,專門學則需要學生選擇一門專修。溥通學包含十門,經學與理學各占其一。

梁啟超仿照西方及日本學制將京師大學堂的辦學方針確定為「中學為體,西學為用」。以上章程中的課程設置已經初具西方學科分類的特點,在當時所有課程中,「經學」與「初級算學」、「初級地理學」等課程都屬於一門單獨學科。

在這一辦學方針引導下,章程制定者認為中國故有的經學為學生所必修之課程。與中國傳統教育相比,此時經學所占比重已經降低。令人惋惜的是,隨著戊戌變法運動的失敗,維新派草擬的大學堂教育內容及辦學方針到京師大學堂正式創辦之時已經大不相同,且辦學規模也被迫緊縮。

京師大學堂上午開設經學,下午開設西方科學課程。當時大學堂的經史課教習大多是「翰林院官僚腐儒」,對新學與舊學皆不懂,只教給學生應付科舉考試的方法。1900年因為戰爭動亂等原因,京師大學堂一度停辦,但在暫停後於1902年重新開辦。重新開辦的京師大學堂比之先前,在課程設置、教師選聘等方面更加系統而具體,經學課程的內容及地位也隨之發生變化。

結語

總的來說,清末科舉考試內容仍以四書五經為主,學子們便將大量時間用於學習經學等科舉考試所需內容。統治階層通過經學教育傳播其意識形態,達到社會教化的目的,並且通過科舉進行政治治理人才的選拔。京師大學堂依然保留著傳統教育內容,經學課程仍舊占據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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