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北京一全職寶媽與小姑吵架後離奇失蹤,公公:已經成了碎肉

2022-08-17   史家霸唱

原標題:案件:北京一全職寶媽與小姑吵架後離奇失蹤,公公:已經成了碎肉

有一種親情叫「均富濟貧的平均主義」,當子女的生活水平拉開一定差距時,奉行這種親情主義的父母,往往會無原則要求生活條件好的子女去「濟貧」,救濟弱勢的兄弟姐妹。即使弱勢子女養成依賴習慣,不求上進就等著投喂,這類父母也不辨是非,只一昧拿親情綁架。

家庭內部盲目均富濟貧本就容易引發矛盾,由注重權威的強勢父母主導更可能帶來災難,正如2005年發生於北京的一例殺媳案,一全職寶媽與小姑吵架後離奇失蹤,公公稱她已成了碎肉,而悲劇的緣由,竟然是公婆長期要求兒子兒媳一家接濟女兒。

(案涉人名均為化名)

肖麗珺出生在北京的一個普通家庭,父母對她雖寵,卻不溺愛,一直教她要堅強獨立,因此長大後的肖麗珺能幹又勤快,工作生活都有自己的主見,到適婚年紀,肖麗珺遇見了銀行職員黎大慶,黎大慶對肖麗珺一見鍾情,展開追求,肖麗珺很滿意他的條件,兩人順利結婚。

當時黎大慶的父親黎允強和母親周艷娟對這個兒媳婦還比較好,肖麗珺和公婆的關係處得不錯。她生下兒子小宇後一度忙著工作,公婆便幫著照顧,小宇到了上學的年紀接送最多的是黎允強和周艷娟,肖麗珺則力所能及地孝順二老,一家子和和美美。

這種和諧氛圍沒能維持太久,因為黎家老兩口不止有黎大慶這個兒子,還有個叫黎小玉的女兒,相比事業有成家庭幸福的哥哥,黎小玉論工作一事無成,論婚姻多磨多難。

她在父母的溺愛中長大,習慣了萬事依賴家人,只讀了高中便嚷著不念書了要出去打拚,因為學歷不高,處處碰壁,想從事的職業擠不進去,能做的活又看不上,眼高手低,更要命的是黎小玉在婚戀一事上還識人不清,往垃圾堆里找對象,以至於婚後流產慘遭薄情郎拋棄。

覺得自己全世界第一慘的黎小玉常常跟父母哥哥訴苦,黎允強和周艷娟夫婦心疼女兒,便多次要求兒子黎大慶接濟這個妹妹,黎大慶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拿出了6萬多元,以求讓妹妹離婚後的日子過得好點,這事瞞著肖麗珺,肖麗珺過了好一陣才知道內情,頓時有些氣不順。

只是想到公婆也幫了她不少忙,肖麗珺便沒說什麼,只隨口叮囑丈夫別那麼無條件接濟小姑子,畢竟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黎小玉總得學點本事,靠自己吃飯才好。

黎大慶習慣了聽從父母、寬容妹妹,妻子的話左耳朵進右耳朵出。正因如此,黎允強和周艷娟夫婦後來越發過分,2003年黎小玉告訴父母自己準備開家小飯館,正經做生意,老兩口高興極了,立馬拿出養老錢資助女兒,還叫兒媳肖麗珺把下崗證給黎小玉,這樣黎小玉就能享受創業優惠。

肖麗珺不想給,礙於公婆非要不可,只得給了,她直覺黎小玉創業很難成功,她沒經驗沒頭腦,更聽不進別人的建議,自己好心為她出謀劃策,卻被一一拒絕,肖麗珺生氣了,索性放手不管,結果真如她料想的那樣,黎小玉的飯館開了不到1年就關門,還欠下供貨商的債。

黎小玉去朋友家躲債了,爛攤子丟給了嫂子肖麗珺,因為當初她辦經營手續用的是嫂子的下崗證。於是乎,肖麗珺先是頻繁被人追債,再是被告到法院,成了被執行人,她找不到小姑子,又氣又急,問公婆和丈夫這事怎麼辦,頭一回在家發了大脾氣。

結果公婆反而認為她沒同情心,黎小玉已經那麼慘了,她當嫂子的照顧點怎麼了?雙方爭執起來,肖麗珺見丈夫不幫自己只偏幫他父母,委屈又傷心。事後黎大慶不顧妻子反對拿2萬幫妹妹還債,肖麗珺知道丈夫這麼做都是出於公婆授意,氣得沒話說,家裡氣氛緊張起來。

但事情到這還沒完,眼見風頭過去了,黎小玉又想大展拳腳,跟父母提出要換個地方開大餐廳,她苦肉計和親情洗腦齊上,哄得老兩口再次心軟,瞞著兒子兒媳賣了房,錢交給女兒去打拚。肖麗珺得知後差點背過氣,畢竟這房子也有丈夫的一份在,公婆怎麼能如此偏心呢?

為這事肖麗珺和公婆大吵一架,從此誰也不理誰,黎允強和周艷娟夫婦放話說要去跟女兒享福,便真搬走了。2005年,黎小玉的生意二度失敗,黎允強與周艷娟夫婦灰溜溜回到兒子身邊,想重新跟兒子兒媳住到一塊,被肖麗珺拒絕,只好在兒子家附近租了房住。

黎大慶覺得妻子不懂事,肖麗珺反問:「當初是我要趕他們走的嗎?」一句話堵得黎大慶無言以對。肖麗珺受夠了公婆從自己這個小家吸血去養黎小玉,決意斷絕往來,黎允強和周艷娟不反省自己卻認為兒媳太橫,常跟兒子抱怨,黎大慶夾在中間,天平還是傾向父母妹妹。

2005年7月的一天,黎允強與周艷娟夫妻倆沒打招呼便上門看孫子小宇,見到兒媳肖麗珺後免不了又爭執,翻了無數舊帳,爭吵廝打中,黎大慶見妻子對自己父母態度不好,怒而持錘敲她後腦,肖麗珺倒地不起,黎大慶怕鄰居聽見動靜,便又在妻子頸部補了刀,將其殺害。

事後,他聯合父母妹妹將屍體肢解後,拋到了荒郊,又囑咐兒子小宇,不能往外透露風聲。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肖家父母發現女兒離奇失蹤,報了警,最終警方偵破了此案,將4名嫌疑人全部抓獲,黎允強低頭交代了兒媳被兒子殺死的事,稱她已成了碎肉,夫妻倆都幫兒子處理了屍體。肖麗珺的屍體部分隨即被找到,黎大慶也無從抵賴,只得承認了全部的罪行。

黎大慶的罪行最嚴重,涉嫌故意殺人罪,殺害的還是朝夕相處為他生育了孩子的妻子,且有毀屍匿跡情節,情節惡劣,《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案雖然因家庭矛盾而起,但被害人肖麗珺並無什麼明顯過錯,反而是黎大慶和父母、妹妹錯處不小,縱然肖麗珺和公婆小姑有矛盾,黎大慶也無權非法剝奪她的生命,一日夫妻百日恩,黎大慶的做法不僅違背倫理秩序,也不為國法所容,其犯罪手段殘忍,造成的後果十分嚴重,經法院審理,黎大慶於2008年7月被依法判處死刑。

而黎大慶的父母與妹妹參與其中,有涉嫌幫助犯罪的也有涉嫌包庇的,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黎允強、周艷娟夫婦與他們的女兒黎小玉被處3到5年有期徒刑不等。

肖麗珺絕沒想到,嫁入黎家,生子操勞,竟然會落得如此慘澹的結局,如果黎允強夫婦能懂得培養女兒的獨立性,而不是無底線縱容溺愛、一昧要求兒子兒媳接濟她,好好一個家怎會破碎,做父母或做公婆都得懂「度」在哪裡,仗著長輩權威隨意干預不講道理,禍患無窮。

(《案件:北京一全職寶媽與小姑吵架後離奇失蹤,公公:已經成了碎肉》一文圖片源自網絡,僅配合敘事;尊重原創,請勿抄襲、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