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前他娶了小38歲保姆,養女報警!

2023-11-02     海峽導報大漳州

原標題:去世前他娶了小38歲保姆,養女報警!

年近90歲高齡的養父突然去世

正當養女回家料理後事時

竟被告知

養父已與保姆領證結婚

且房產已過戶到保姆兒子名下

養女趙永秋怎麼都想不明白

養父的這一決定

為何沒有告訴自己

究竟在怎麼樣的情況下

辦理的這些手續?

兩人又是何種情感

決定領證結婚?

親戚介紹了一位保姆因為覺得她老實本分,於是聘用

趙永秋告訴記者,她在8歲那年,以養女的身份過繼到了姨父一家,由於姨母不能生育,她便成為姨父家的獨苗。隨著兩位老人年事已高,贍養雙親的責任就全部落在她頭上。

她今年65歲,遼寧錦州人,退休前她和養父都曾是當地一家國企職工。自己婚後與丈夫生育了一個女兒。女兒成年後遠嫁瀋陽,女婿又長期在外地工作,她不得不常常去女兒家幫襯帶娃。

一邊要照顧年邁的養父母,一邊又得照顧孫女,年過六旬的她兩頭奔波。她曾嘗試將養父母送到養老院,但在一次排插失火事故後,趙永秋放心不下,只得將老兩口接回。

2020年8月

她在一位親戚的介紹下

認識了來自遼寧義縣的

保姆鄭秀英(化名)

趙永秋在與保姆簡單交談後,覺得她老實本分,做事也勤快,至少不會做出格的事,於是決定聘用。

保姆到家的頭半年,未發現有任何異常,她也常常回家探望老人。次年3月,她養母去世,家裡只剩保姆和養父二人。為了繼續帶孫女,趙永秋決定仍將養父留給保姆照顧。

趙永秋說,當時由於疫情原因,在養母去世後就很少回家了。她和丈夫最後一次回家看望養父是在2021年下半年,之後的大半年時間她都待在瀋陽的女兒家中。

就在這期間

家裡逐漸起了變化

但趙永秋卻渾然不知

直到次年得知養父去世

她才發現問題

養父去世後

保姆拿走了房子和喪葬費

趙永秋的養父是在2022年6月4日去世的。兩天後,趙永秋從鄰居口中得知了父親的死訊。鄰居打來電話問她,「你父親都去世了,你咋還不回來」。

趙永秋聞訊後匆匆趕回錦州

當她回家後才發現

父親已被保姆火化

而父親家中大門緊閉

保姆卻怎麼也聯繫不上

老人去世時的殯葬業務單,由保姆兒子簽字,「與逝者關係」一欄寫著「女婿」

她無奈報警,警方隨後告訴了一個讓她震驚的消息:在老人死亡前9個月,保姆就已經跟老人領證結婚,而老人的房產也早已過戶到保姆兒子名下。

趙永秋大吃一驚

當時養父已逾88歲高齡

為何會和年齡相差38歲的保姆再婚

就算再婚,為何沒通知自己?

但此時

趙永秋已經聯繫不上保姆

甚至連老家村裡人

也說保姆一直沒有回家

更令趙永秋更無奈的是

直到現在,她都還不知道

父親具體葬在哪裡

趙永秋表示,父親去世後,保姆不僅占據了父親的房屋,還有喪葬費等。

趙永秋出具給記者的一份《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一次性待遇支付審批表》上顯示,老人過世後的喪葬補助費、撫恤金等3.9萬餘元,均被一名鄭姓男子領走,而這名男子正是保姆的兒子。

養父生前開具的公證書被撤銷

趙永秋出具給記者的一系列材料顯示,在其養母去世2個多月後,其養父趙德忠老人曾向錦州市公證處開具了一份公證書。

這份公證書擬證明

趙德忠與其老伴

在婚後未曾生育子女

同時亦未收養子女

老伴去世後,房子應由他一人繼承

就在上述公證書開具不久,亦即2021年6月17日,房子便以買受的形式被老人過戶給了保姆的兒子。

趙永秋稱,父親可能受到保姆的操控,「保姆一方是想通過這種方式繞過我,從而將房子轉移到自己手裡」。她表示,上述一系列操作都可以看到保姆兒子的身影,趙德忠老人在開具公證書時,保姆兒子鄭某就曾為其全額埋單,還曾在收費單上簽署自己的名字。

趙永秋後來向法院提交了相關材料

證明自己確係老人養女

當時向公證處提供的部分材料亦系偽造

錦州市公證處隨即將上述公證書撤銷

並承認公證內容確與事實不相符

錦州市公證處撤銷了公證書

2021年9月28日

也就是在房屋轉讓後不久

保姆與老人正式領證結婚

而此時,距離趙永秋養母去世剛過半年

趙永秋還表示,她曾在鄰居處打聽到,保姆的兒子曾打算將已經轉移到自己名下的房子直接變賣,但由於老人不願搬離,最終事情作罷。

「聽說當時買方已經交了定金,但老爺子死活不同意,事情就黃了。房子沒買成,買方還跟中介起了衝突。」趙永秋說,在這件事發生後不到一個月,老人便去世了。直到現在,養父的房子及全部財物都還是由保姆保管,「自己連房門都進不去」。

起訴民政局

要求判定養父與保姆婚姻無效

今年9月

趙永秋一紙訴狀

將錦州市古塔區民政局

告上法庭

要求法院判定民政局

在辦理保姆與養父

結婚手續時存在瑕疵

進而判定兩人的婚姻無效

古塔區民政局出具的答辯書

趙永秋在行政起訴狀中表示,其養父在申請結婚登記時和保姆二人年齡相差極其懸殊,並且老人健康狀況極差,生活基本無法自理,從老人簽字時的書寫筆跡可看出,老人連筆都握不穩,更無法履行相應的夫妻義務。

她還表示,老人年齡已近90歲,系高齡老人,思維意識和辨別能力不足,而結婚登記處的工作人員在為其登記結婚時,並未盡到注意義務。

趙永秋認為

保姆與老人申請辦理

結婚登記的行為或涉嫌「騙婚」

「系借婚姻之名,行侵財之目的

民政部門登記審查程序存在明顯瑕疵

並且嚴重違背人倫情理及公序良俗」

因此申請法院撤銷兩人的結婚登記

對此,錦州市古塔區民政局在出具的《答辯書》中表示,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相關規定,居民出具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就可登記。而保姆與老人在辦理婚姻登記時提供了上述材料,因此要求撤銷兩人婚姻登記沒有事實和法定理由。

近日,該案件已在錦州市古塔區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截至目前還未宣判結果。

來源:九派新聞

編輯 劉方心嵐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8f71d2b00c7abb680f16fff883e15a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