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堤潰蟻穴,氣泄針芒」出自《後漢書·郭陳列傳》,意在警示後人要防患於未然,忽視微小的隱患,很可能會釀成大禍。日前,一地方法院在審理一起案件時在判決書中引用這句古訓,痛斥網絡購物惡意退款行為。現實中,此類案件,並非個案。
《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 王涵 報道
「堤潰蟻穴,氣泄針芒」——源自《後漢書·郭陳列傳》的一句古訓,卻被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簡稱餘杭區法院)的法官在判決書中引用,「痛斥」網絡購物惡意退款行為。
案件的原告是天貓,被告是安徽鳳台縣男子石某。石某在天貓網平台(簡稱天貓)上購買一台蘋果手機後,利用平台「極速退款」機制,通過虛假物流信息,騙取平台墊付的退款。這一「空手套白狼」的惡意行為,被法院認為「不僅損害了平台競爭實力,也會影響其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餘杭區法院近日判決石某退還天貓墊付款4789元,並賠償天貓經濟損失1元。
記者梳理髮現,此類惡意行為並非個案。為提升消費者的購物體驗,多個電商平台先後推出「極速退款」「閃電退款」等便利舉措,卻被「羊毛黨」視為牟利途徑。
引古訓痛斥虛假物流單
騙「極速退款」
2018年4月12日,安徽鳳台縣男子石某在一家天貓網店中花4789元購買了一部蘋果手機。4月15日,石某收到貨後,即以「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為由發起了退貨退款申請。次日,賣家同意。當天,石某在平台留言表示已通過順豐速運退貨,並提供了物流單號。
基於石某購物評級的良好記錄,天貓給予其享受「極速退款」特權,向其先行墊付了4789元退款。但此後賣家一直未收到石某退還的手機,其提供的物流單號也無法查詢到物流信息。
因此,賣家拒絕了「極速退款」並申請天貓客服介入,同時還提交了手機已被激活的圖片和物流公司的證明。此後,石某玩起了「消失」,一直未對賣家的申訴進行回復。天貓經審核判定賣家申訴成立,將石某下單時預付的4789元貨款打給了賣家。
但石某一直拒不退還天貓先行墊付的款項。2019年7月,天貓訴至餘杭區法院,訴請石某退還天貓墊付款4789元,並賠償天貓經濟損失1元。
原告方表示,「極速退款」是天貓網平台為解決買賣雙方的信任,提升消費者購物體驗而推出的服務。該制度設計基於對消費者的信任,「可以說信用本身也是一種生產力,所以當消費者破壞這種信任機制時,其實是傷害了一種誠信體制,傷害了電子商務的生長力,被告應該為其不誠信賠償原告由此受到的損失。」
「打1元官司並非為賠償,更是為了警示惡意行為人和教育公眾,明確各方在電商平台交易活動中的行為邊界,為廣大商家和消費者營造更加良好的營商環境。」阿里巴巴法務專家表示。
2019年11月19日,餘杭區法院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審理此案。而被告石某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
餘杭區法院審理認為,石某主觀上存在利用天貓網「先行墊付、極速退款」機制騙取天貓先行墊付款的主觀故意;客觀上實施了提供虛假物流單號申請退款的侵權行為,並實際導致了天貓先行墊付款的直接損失。因此,石某應退還天貓墊付款4789元。
對於網絡惡意行為帶來的危害,法官在判決中引用古訓予以「痛斥」:石某涉案的不誠信行為不僅客觀上造成平台客服介入處理及後續維權的成本損失,而且如果消費者都爭相效仿,「堤潰蟻穴,氣泄針芒」,長此以往,必定會增加平台治理不誠信行為、維護平台誠信體系的運營成本,甚至會倒逼平台提高適用「極速退款」制度的門檻或限縮該制度的適用範圍,這不僅損害了平台的競爭實力,也會影響其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堤潰蟻穴,氣泄針芒」出自《後漢書·郭陳列傳》,這句話意在警示後人要防患於未然,忽視微小的隱患,很可能會釀成大禍。基於此,餘杭區法院判決被告石某退還天貓墊付的4789元,並賠償天貓經濟損失1元。
記者從餘杭區法院獲悉,除天貓訴石某案,該法院還判決了另一起相似案件,被告鄔某以同樣的方式騙取天貓墊付的退款而不退回網購的蘋果IPAD,被判返還天貓墊付款4858元,並賠償天貓經濟損失1元。
不只民事,還有刑事
事實上,上述兩案被告距離刑事追責僅有一步之遙。
律師王甫告訴記者,買家發空包騙取平台墊付退款的行為,明顯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系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但類似案件是否構成詐騙罪,取決於涉案金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的司法解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院、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院、最高檢備案。因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詐騙罪關於詐騙金額的立案標準並不相同。浙江省對於詐騙罪的入罪標準是6000元。
記者梳理髮現,類似利用平台「極速退款」「閃電退款」機制騙取退款的刑事案件已非個例,並且出現在多個電商平台。
2019年11月12日,據媒體報道,多名在校生利用「閃電退款」詐騙「京東」被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此類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使用了「退款不退貨」的作案手法。根據「閃電退款」服務規則,符合要求的會員申請退貨並寄出商品後即可收到平台的退款,無需等待商品抵達平台倉庫。犯罪嫌疑人通過申請退貨騙取平台的退款,實際上並未將商品退回,而是占為己用或者出售牟利。
檢方在辦案中發現,相關案件的犯罪群體低齡化明顯,其中不乏在校學生。據長寧檢方介紹,18歲的小恆(化名)是一名大專在讀生,父母常年外出務農,對孩子疏於管教。2018年8月,尚未成年的小恆無意中聽聞了這個「生財之道」,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屢次得手後一發不可收。接下來的10個月間,他在京東商城陸續購買了錄音筆、閱讀器、拉杆箱等商品,騙取退款後不退貨給商家,詐騙金額共計人民幣3.7萬餘元(其中2.7萬餘元系成年後騙取),大部分商品都被他出售牟利。案發後,小恆的父母四處籌錢,向「京東」退賠了全部損失。
長寧區檢察院認為,小恆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經該院提起公訴,小恆因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辦理此案的檢察官表示,部分學生由於缺乏法律常識,抱有從眾和僥倖心理,在得知這一牟利「技巧」後便如法炮製,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觸犯刑法。2019年以來,該院共計受理相關案件35件40人,詐騙金額從人民幣6000餘元到24萬餘元不等。
2019年4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也審理並宣判了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陳某利用商家收款和「京東」墊付退款的時間差瘋狂套利。判決書顯示,「90後」陳某在「京東」控制一家名為「瀚石美玉官方旗艦店」的店鋪。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陳某組織人員頻繁在自己店鋪下單,並迅速將這些虛假交易訂單的貨款從其「京東錢包」帳戶中取出,再將這些訂單快速取消。一個月時間內,陳某利用上述手段騙取了「京東」885萬元。隨後「京東」向警方報案,陳某不久便被抓獲。最終陳某被判有期徒刑11年,退繳違法所得,並處罰金11萬元。
規則之治與行為邊界
近年來,各大電商紛紛推出類似「極速退款」服務,意在為消費者打造良好的購物體驗。「極速退款」制度原本是網購平台給予信用評級較高的消費者一種「特權」,卻有人利用這一規則在獲得平台墊付退款後,拒不退貨,以牟取非法利益。
什麼是極速退款?淘寶網公布的信息顯示,「極速退款」權益是為滿足一定信譽評級的會員提供的退款綠色通道服務,賣家逾期未點擊發貨申請退款或者已收到貨退貨退款並提交退貨單號,系統就會立刻退款到會員買家的帳號,減少退款等待時長,實現「即點即退,瞬間到帳」。保持健康的購物習慣以及良好地使用權益,都將有助於提升誠信等級和極速退款額度。
據阿里巴巴法務專家介紹,「極速退款」是電商平台一整套誠信體系的一部分。早在21世紀之初,網絡購物在中國剛剛起步,淘寶網為解決消費者網上購物的信任問題,創新性地創設了一整套交易體系和技術,包括解決了支付信任問題的支付寶擔保交易、消費者權益保障規則體系、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體系、消費者評價體系、售假商家嚴厲懲戒體系等。為高效處理網購交易糾紛,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誠信、高效的購物生態環境,淘寶網、天貓網在電子商務領域又率先創設了先行墊付、極速退款制度。
「良好的購物體驗和日漸完善的平台誠信體系,不僅是消費者選擇購物平台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也是平台增強用戶黏性的競爭軟實力之一。」餘杭法院法官在判決中寫道,石某利用虛假物流信息騙取平台先行墊付款的行為直接破壞天貓網苦心建設並維護的誠信高效的購物生態環境,衝擊整個平台市場的誠信購物體系,增加天貓的平台治理成本。
「打1元官司並非為賠償,更是為了警示惡意行為人和教育公眾,明確各方在電商平台交易活動中的行為邊界,為廣大商家和消費者營造更加良好的營商環境。」阿里巴巴法務專家表示。原標題:判決書引用古訓痛斥「網購惡意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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