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詞人考:吳鎰(8)

2023-10-02     小樓聽雨詩軒

原標題:宋詞人考:吳鎰(8)

鍾振振博士 1950年生,南京人。現任南京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古文獻整理研究所所長,清華大學特聘教授。兼任國家留學基金委「外國學者中華文化研究獎學金」指導教授,中國韻文學會榮譽會長(原會長),全球漢詩總會副會長,中華詩詞學會顧問,中央電視台「詩詞大會」總顧問、《小樓聽雨》詩詞平台顧問、國家圖書館文津講壇特聘教授等。曾應邀在美國耶魯、史丹福等海外三十多所名校講學。

編者按:

本文是鍾振振教授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全宋詞人年譜、行實考》(項目批准號17ZDA255)的階段性成果。

宋詞人考:吳鎰(8)

水調歌頭·柳州北湖

[宋]吳鎰

澄徹北湖水,圓鏡瑩青銅。客槎星漢天上,隱隱暗朝通。六月浮雲落日,十頃增冰積雪,勝絕與誰同。羅襪步新月,翠袖倚涼風。〇子韓子,叫虞帝,傲祝融。御風凌霧來去,邂逅此從容。欲問騎驎何處,試舉叉魚故事,驚起碧潭龍。乞我飛霞佩,從子廣寒宮。

吳鎰,生於高宗紹興十年。孝宗乾道二年春,郴州州學教授。四年二月,猶在此任。孝宗淳熙二年或稍後,已任常德府龍陽縣丞。十二年,知郴州宜章縣。十四年十一月,猶在此任。約十五年,知郴州郴縣。十六年約三月至閏五月之間,幹辦行在糧料院。十六年閏五月至十一月,秘書省正字。十一月,為台諫論罷,奉祠。光宗紹熙三年冬,起知武岡軍。未蒞任,即改知郴州。紹熙三年冬至四年,朝請郎、知郴州。

紹熙四年(1193)至五年(1194),朝散郎、提舉荊湖南路常平茶鹽公事。五年九月,猶在此任。

宋·洪邁《容齋三筆》卷五《緋紫假服》曰:近吳鎰以知郴州除提舉湖南茶鹽。

宋·朱熹《朱文公文集》卷九四《敷文閣直學士李公墓志銘》曰:公諱椿。淳熙十年十一月旦日薨。後十年,正夫(按,李椿子)乃以其銘見屬。

又謂椿有女二人,長適朝散郎、提舉荊湖南路常平茶鹽公事臨川吳鎰。

按,自「淳熙十年」(1183)下推十年,乃紹熙四年(1193)。

宋·樓鑰《攻愧集》卷三七《外製·知郴州吳鎰湖南提舉》曰:敕具官某:爾以冊府之英,起當郡寄,慈惠之政,徹於朕聞。夫士之務學,固將見之用也。始以宜章之最,俾任一州;茲由郴陽之能,得廉一道。矧是湖湘之遠,方當旱潦之餘。醝茗阜通,雖攸司之甚重;倉庾斂散,尤荒政之宜先。爾能究心部刺史之職,則朕之用汝,等而上之,庸止此耶!

《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三之五九曰:紹熙五年九月二十一日,知衡州余秀實放罷。以湖南提舉吳鎰言其創例科敷,置州用庫,妄破借請,偽作馳送。

按,「馳送」,疑當作「貤送」。

紹熙五年(1194)閏十月,除尚書省吏部司封司郎中。寧宗慶元元年(1195)初,始到任。二年(1196)正月,猶在此任。

宋·陳傅良《止齋先生文集》卷一八《外製》紹熙五年撰《朝請郎權發遣滁州石宗昭除度支郎官新改除浙西提舉吳鎰除司封郎官》(九月八日,鎰閏十月十四日)曰:敕具官某等:以吾冊府校讎之臣而越在外服,不知其反期何時,非所以為經生學士勸也。爾宗昭、鎰嘗同日給筆札,試於玉堂之廬,觀如堵牆,其美無度。而何宗昭在淮,鎰在湘之久也。夫合江之水、環滁之山,將指承流,爾固樂此,公論不置。盍歸郎闈,其亟來朝,以對新渥。可。

按,制題曰「新改除浙西提舉」,是此年新除差遣。吳鎰此年九月尚提舉湖南,閏十月已除司封郎官,則實未蒞任提舉兩浙西路常平茶鹽公事,故此差遣可不計。

元·劉塤《隱居通議》卷五《古賦》二《義陵弔古》曰:吳仲權鎰登朝為尚書司封郎。

明·黎喆等《弘治撫州府志》卷二二《人物》二《鄉賢·宋》曰:復以司封郎中召,入對,極言御批除目之弊,謂天下無事百七十年,皆由祖宗綱紀之密。

清·陶成等《江西通志》卷八〇《人物》一五《宋》引明·林廷㭿《嘉靖江西省志》曰:吳鎰復以司封郎中召,入對,極言御批除目之弊。

按,宋時尚書省吏部司封司郎中、員外郎均可稱「司封郎官」及「尚書司封郎」。據《撫州府志》《嘉靖江西省志》,可知所任乃「郎中」。又樓鑰《攻愧集》卷五二《環溪文集序》稱吳鎰為「仲權吏部」,卷九六《寶謨閣待制獻簡孫公神道碑》亦稱「吏部吳鎰」,皆因司封郎中為吏部官,故稱。

(未完待續)

作者/鍾振振 編輯/馮 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89a53cced2b5e855d76c10ce91c119a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