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流」藥品「變形記」:以市場價格兩成購入,再以五成價格賣出

2024-06-29     極目新聞

見習記者胡玲玲濟南報道

配色對比明顯的「高價回收」牌子,指向的不一定只是煙酒茶葉,還可能是各類藥物。這些藥品通過醫療保險等途徑購買,經由非法回收人再次銷售給藥店、診所,最終「回流」至患者。在轉手過程中藥物很可能被摻假,或是存在過期藥品經重新包裝後出售的情況,導致藥品質量無法保證,延誤患者治療。「回流藥」從何而來,流向何處?這背後存在哪些隱憂?對此,記者展開了調查。

被隱蔽「洗白」的「回流藥」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腫瘤靶向藥、慢性病長期處方藥是「藥販子」收購的主要種類,這些人通過線下醫院派發收購卡片或是在網絡上發布回收廣告,核心要求在於「包裝完好且剩餘一年以上有效期」。

一位癌症患者向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透露,「靶向藥有耐藥期,且價格大多上千,一些病友出於同理心,會在群里分享沒吃完的藥品。」因此,很多「藥販子」盯上了「病友群」,先是聯繫想要免費寄出剩餘藥物的病人,再「換個馬甲」販賣從患者那裡獲取到的藥物。

在一些不規範的小診所、非法經營的藥店或是網絡上,被「回收」的過期藥品仍在暗中流通,鄉村這類監管薄弱的地帶往往成為「重災區」。

「藥販子」依賴的另一條「更成體系」的路徑是,使用他人醫療保障憑證購買藥品,在購藥費的基礎上加價銷售。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顯示,「回流藥」騙保犯罪已經呈現職業化傾向,形成「收卡—醫保開藥—收藥—銷售給醫藥機構—購藥患者」的閉環。

6月中旬,上海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其打擊醫保詐騙犯罪專項行動結果:摧毀9個詐騙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200多人,查扣藥品20多噸。

從定點醫院、藥店開出的藥品,犯罪團伙以市場價兩成的價格收進來,再以市場價五六成的價格銷往外省市。很多特效藥、慢性疾病用藥的報銷比例都在90%左右,加價後的價格仍然遠低於市場價。

今年4月,國家醫療保障局曾通報了「回流藥」的嚴重後果:有的藥販子在拆解重組「回流藥」的過程中,劑量規格、藥品種類產生混淆;兒童吃了成人藥會有生命危險,需要促進血液循環的患者吃了凝血藥可能會喪命;一些精神類麻醉鎮痛類特殊藥物,甚至被當成毒品轉賣……

阻斷「回流藥」,還需立法保障

「回流藥」產業的兩端,大多連接的是老年人群體。一方面,老年人由於患有慢性病,報銷比例高,在醫院能夠開到治療高血壓等疾病的常用處方藥,就成了犯罪團伙的新目標。另一方面,一些「回流藥」會以「低價藥」形式出現,也有的不法分子會在「回流藥物」的基礎上,添加一些別的成分,改變外觀,將其包裝為「祖傳秘方」,老年人對此防備不夠充分。

從事醫藥行業的夏女士向記者表示,藥品作為特殊商品,在保存和運輸方面都有著特定的要求,購買者可以多方「比價」,但最終還是要從正規平台購買,不買拆零和無包裝的藥品,還應注意包裝盒內外的批號、生產日期以及有效期是否有誤等。

此外,「回流藥」的出現,亦與「過期藥物回收」頗有關係。根據《中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白皮書》,我國大約78.6%的家庭備有家庭小藥箱,然而超過80%的家庭並沒有定期清理藥箱的習慣,導致全國每年產生約1.5萬噸的過期藥品。

儘管一些地區設立了過期藥品回收點,但整體上回收網絡覆蓋不夠廣泛,且部分回收點是臨時搭設性質,有明確的回收時間期限。

甜甜(化名)是一名在讀的藥學專業學生,她和同學在課餘時間,進行著過期藥物的志願回收活動,並設計了一款基於太陽能的過期藥物回收箱。她告訴記者,藥店臨期的藥物大多會打折出售,或是讓藥店員工內部購買自行消化,有意識主動和藥店達成合作進行藥物回收的藥廠並不多。她們一直穿梭在醫院、藥店和社區之間,希望更多人關注到過期藥物回收的重要性。

「一些過期藥物可以製成緩蝕劑等化學物質,繼續發揮藥用價值,有些就是需要規範化的無害處理,比起直接的丟棄,它們都有各自更好的歸宿。」

北京大學醫學倫理與法律系的王岳教授指出,藥品回收除了靠責任感和公益行動之外,還需要立法來保障。他認為,藥品浪費的首要問題還是上游的問題,只有減少以藥補醫、小病大治、開大處方等造成的多開藥現象,買藥或開藥堅持適度適量原則,或是改變現有的大劑量包裝,才能讓大眾沒有那麼多需要處理的多餘藥品,讓藥販子無從騙藥騙保。「老百姓沒必要買那麼多,不去對上游進行改變,執法的速度永遠跟不上違法的速度。」

(來源:大眾報業·齊魯壹點)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84b195025a67e01f7bd64171fe2822e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