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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5月18日
文山市公安局臥龍派出所
查處1起拒不執行
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
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案
處理違法人員1人
當晚9時11分許,臥龍派出所接到文山東卡點處工作人員報稱:一名男子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並辱罵工作人員。 接警後,值班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調查取證,經核實報警情況屬實,後將違法嫌疑人帶回派出所調查處理。
經詢問調查,違法人員穆某交代了其與朋友共4人於當天從臨滄駕車到廣州,當日晚9時許,幾人準備到文山吃飯,到文山東收費站出口處時,疫情防控工作人員要求他們出示健康碼、行程碼及核酸證明,因穆某無法提供48小時核酸證明,工作人員便讓一行人到文山西收費站下高速,穆某表示不滿,便辱罵了疫情防控卡點工作人員。
目前,違法人員穆某因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案被給予行政罰款二百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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