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瓶酒下肚,90後小伙騎電瓶車誤上高速,接下來一幕暖心

2020-04-14     杭州交通91.8

2020年4月12日22時15分許,高速交警杭州支隊一大隊民警曹建民和協警徐志良正在G56杭徽高速巡邏時,發現安徽方向32公里處,硬路肩上一個小伙子正站在路邊打電話,前面停著一輛電瓶車。小徐下了車在後方做好了預警,曹警官上前詢問情況。原來,打電話的小伙子也姓徐,是一名90後,是臨安本地人,當晚在臨安跟幾個朋友一起吃飯,席間自己喝了3瓶啤酒,吃完飯後,準備騎車去臨安汽車西站邊上另外一個朋友處,朋友發了一個定位給小伙子,於是小伙子就按照朋友發來的定位按導航走,沒想到自己就稀里糊塗的從臨安收費站上了高速,大概騎行了2公里,小伙感覺不對,自己喝了酒而且又是高速公路,於是小伙便在路邊停了下來,正準備打電話報警,這時候,民警巡邏正好趕到。曹警官了解了情況後,叫來了拖車把電瓶車拖離了高速,同時對騎車者小徐也進行了批評教育,小伙子神志還是比較清醒的,一邊連聲說對不起,一邊配合著拖車把電瓶車抬到了拖車上,小伙子坐上了協警小徐的警車,從玲瓏下了高速。


高速交警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及其它設計最高時速低於70km/h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同時,浙江省內高速公路每個收費站的進口都會有行人及非機動車禁止上高速的禁令標誌,違反此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記者:康樂/通迅員: 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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