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邵陽訊 近日,邵陽縣消防救援大隊持續加大對轄區內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檢查力度,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大隊監督執法人員在對轄區內高層建築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發現部分業主私自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築入戶門廳內,違法占用疏散通道。監督執法人員立即通知車主呂某某,責令其改正,並針對該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和第六十條第三款規定,依法給予其罰款100元的行政處罰。
通訊員伍錫聯
本報邵陽訊 近日,邵陽縣消防救援大隊持續加大對轄區內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檢查力度,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大隊監督執法人員在對轄區內高層建築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發現部分業主私自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築入戶門廳內,違法占用疏散通道。監督執法人員立即通知車主呂某某,責令其改正,並針對該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和第六十條第三款規定,依法給予其罰款100元的行政處罰。
通訊員伍錫聯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7f6728f649e3da99a60d0af1931fa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