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卷之最低價中標!

2022-03-07     銘晟標書網

原標題:內卷之最低價中標!

內卷

2021年網際網路最流行的詞彙之一

到底什麼是內卷?

其實就是非理性的內部競爭或「被自願」競爭。

當資源被固定以後,同行間競相付出更多努力以爭奪有限資源,從而導致個體「收益努力比」下降的現象。可以看作是努力的「通貨膨脹」。

如今內卷無處不在

在招投標行業,內卷尤其厲害,風氣越來越差。為了搶一單子,各廠家爭得頭破血流。

慢慢地,就演變成了最低價中標

所謂低價中標,簡單地說,就是在招標投標時,誰的報價最低,就由誰中標的評標方法。

現在,曾經被認為能夠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低價中標卻逐漸腐蝕了中國製造業追求品質、勇於創新行業土壤,帶來的是良者退出和劣者胡來的困局。如今談到低價中標,只剩下「餓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業主」滿滿的吐槽點。

國際上之所以廣泛採用最低評標價法,是由於這種方法簡單明了、客觀量化,投標人在完全公平的環境下競爭,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投標人圍標、串標、招標人虛假招標和招標走過場等不良現象的發生。而當前國內輿論對最低評標價法的非難,對於糾正業界的弊端來說實在是不得要領,南轅北轍。

如今的低價中標已經是個非常不合理的標準,而卻成為現在我們很多企業採購的基本原則。你如果沒有買最便宜的,老闆就會罵你。

俗話說,一分錢一分貨,沒有人會做虧本的買賣,為了中標而實施無底線的低價手段,圖了一時痛快,卻給後期項目實施留下了無窮的隱患。中標方因為給出的中標價格太低,無法盈利,必然會想方設法的控制成本,在原材料上做文章,這樣工程的質量無法得到保障,而投標方本意是為了節約成本,最後也往往成了「偷雞不成蝕把米」的結局。

為了拿下單子,大家盡力報低價,惡意競標。招標方也是放而任之。是啊,給自身企業省事,何樂不為?

其實,低價中標,對招標方也不是個好事情。低於成本價招來的東西,總讓人擔心服務和質量不到位。

畢竟任何企業都不可能用愛發電。它要活下來,就需要掙到錢。如果賺不到錢,中標方可能會留個無人收拾的爛攤子。

最低價中標為什麼那麼招人恨?

一、最顯而易見的就是項目的成交價格,持續走低。利潤越來越低,舉個例子,這次100萬的項目預算,成交價格在60萬,下次單位再採購同樣的項目,預算可能就會降到80萬,而且再也漲不上來。

二、侵犯了多方利益,現在大家最常說的就是你為什麼幫著單位再省錢。低價終邊損害了有關係人的利益,也讓很多的權利沒有辦法變現,最容易招人恨。

三、有少數供應商為了把項目拿下來,無底限的低價中標,導致供貨時只能以次充好,這也是最讓人詬病的地方。

低價中標一直以來都是企業的緊箍咒,你不低價中不了標,你低價了,要虧。

雖然我們都知道低價中標「餓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甲方」,但是只要是在低價中標這一遊戲規則里,沒有最低,只有更低。

在這種情況下,很多項目只能低價中標或低於成本價中標,也就是基本沒有利潤或者是項目到手的時候就是虧的。

有人稱之「內卷」,而有些人卻稱之為機會。

一年不到,我們做了200個投標。一位建築行業的老闆這樣說

「我不一定跑得過老虎,但我只要跑得過你」,行業很差,但是你只要不做那個最先被淘汰的一個就行。競爭就是一種姿態,我不和老虎競爭,我和同行競爭就行!

「總的來看,我們中標率是下降的,但是我們中標項目數在增長,產值也是提升的。」這一點無法否認。「不斷的投標也給我們更多接觸了解客戶的機會,磨練、提升了我們隊伍的戰鬥力!」

如果你遇到這樣的對手,你該怎麼辦?

投標的出現,本身就是行業內卷的一個體現。

這是一個全輸的結局,沒有任何人受益於自己的額外付出。

2019年全國兩會期間,財政部對人大代表提出的《關於在政府採購中建立最優品質中標制度的建議》給予了明確答覆:將調整最低價優先的交易規則,研究取消最低價中標的規定,取消綜合評分法中價格權重的規定,按照高質量發展的工作要求著力推進優質優價採購。

此次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明確:

一、投標人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報價可能影響合同履行的異常低價競標。

發現投標人的報價為異常低價,有可能影響合同履行的,應當要求投標人在合理期限內作澄清或者說明,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不能說明其報價合理性,導致合同履行風險過高的,應當否決其投標。

二、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投標項目實際需求和技術特點,從以下方法中選擇確定評標方法:

(一)綜合評估法,即明確投標文件能夠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的方法。

(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即投標文件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人為中標人候選人的評標辦法;但是投標價格低於成本可能影響合同履行的異常低價的除外

(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其他評標方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僅適用於具有通用的技術、性能標準或者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項目。

國家鼓勵招標人將全生命周期成本納入價格評審因素,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全生命周期內能源資源消耗最低、環境影響最小的投標。

三、在確定中標人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由此可見,「最低價中標」這一行業內廣為詬病的問題將逐漸退出舞台!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7a5f9fc18a5915228cf3ce4456de9c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