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被皇帝賜死為什麼還要謝恩?這種不合理的制度為何延續千年

2023-11-08   尋根拜祖

原標題:在古代被皇帝賜死為什麼還要謝恩?這種不合理的制度為何延續千年

被皇帝剝奪生命還要千恩萬謝,這一點都不奇怪,因為這是一種賞賜,是一般人享受不到的特權,我們的目光不能光盯在「死」字上,而是要關注「賜」字。

首先我們要弄明白一個問題——什麼叫賜死?

按照古代法律規定,只有司法機構才有權力以律剝奪一個人生命,這叫「死刑」,是刑罰中最嚴厲的一個等級。而「賜死」卻是由皇帝發出的指令,不需要經過司法機構的認定,是獨立於法律之外的另一種「死刑」。

也就是說,皇帝的「賜死」和司法機構的「死刑」是兩條互不干涉的平行線,它們所依據的判例以及執行標準、方式都大相逕庭。

為什麼要有「賜死」制度

賜死制度源於君主的特權,夏商時期就存在,隨著「刑不上大夫」特權思想的誕生,它逐漸被制度化了。

古代的刑罰很殘酷,包括車裂、腰斬、杖殺、凌遲、鑊烹、梟首、戮屍等等,罪犯要被公開處決,行刑時他們身著囚衣,被老百姓謾罵嘲笑,甚至臭雞蛋伺候。如果膽子小一點,就會當場癱軟、痛哭流涕、黃金入褲,可謂醜態百出。

這對那些體面的貴族階級來說是相當難以接受的事,於是便誕生了「法外開恩」的賜死制度,被行刑者不會被「公開展覽」,可以洗漱打扮、飽餐一頓,還可以有足夠的時間跟家人話別,壽衣、棺木都可以提前準備好,很從容,很體面。

賜死可以由皇帝獨立發出,也可以在司法機構作出判決後由皇帝干預改判。一般針對謀逆、大不敬、淫穢後宮等重罪,後來逐漸被擴展,幾乎沒有什麼限制。但它所針對的對象一定是貴族階級,比如嬪妃、宗室子弟、貴戚、朝廷重臣,一般的官員和老百姓是「享受」不到的。

賜死的方式也很「溫馨」,通常有賜毒酒、賜白綾、賜自剄。如果受刑者對自己下不去手,還可以申請VIP服務,有人免費幫忙。

一般被賜死的官員,皇帝會儘量保留他的某些待遇,並優待其家屬。比如罪不及家人,甚至爵位還可以延續,即便罪行比較重,滅族可以改為流刑,等等。

如此優待,受刑者不謝恩還有人性嗎?

不過,這種看起來很體貼的制度其實也存在明顯的弊端,因為皇帝可以憑個人好惡做出決斷,往往會產生冤情,或者出現判罰過重的情形。

事實上,這種情況很普遍,哪怕是那些明君聖主也會因為一時之怒而冤殺大臣。比如李世民,他至少冤殺過四位大臣,其中李君羨竟然因為乳名「五娘子」,被他懷疑是讖言中禍害大唐的「女主」而慘遭賜死。

相對於大理寺有嚴格的程序限制,賜死完全是皇帝獨斷,那麼這種不合理的制度為何竟然延續了幾千年呢?

「賜死」制度為何能延續

第一個原因當然是皇帝享有特權,並且需要用這個特權以達到震懾百官的效果。

皇帝是帝制時期唯一的特權人物,我們通常所說的「朝廷」,「朝」就是宰執班子為核心的外朝官僚機構,「廷」就是指以皇帝為核心的內廷機構,合稱「朝廷」。

從這個稱謂就可以知道,皇帝一人支撐帝國的一極,與外朝形成權力平衡。為了擴大皇權,皇帝們會利用身份優勢,不斷掏空外朝的權力基礎,甚至成立獨立於外朝、直接聽命於皇帝的機構,比如漢武帝的司隸校尉、繡衣使者、中都官獄,以及越旨、斜封官等制度、措施等。

賜死制度就屬於不受外朝節制的一種「法外製度」,大臣們可以不經審判就被賜死,沒什麼道理可講。你要是違逆了皇帝,很可能就收到一杯「補酒」,能不怕嗎?

第二個原因居然是大臣們的自覺配合,他們也需要「賜死」制度來給自己鍍金。

皇帝特權是被公認的法則,是天命,大臣們為什麼天天喊「國君死社稷,忠臣死王命」?就是這個意思,被皇帝賜死是天經地義。

如果大臣犯了罪被賜死,那是一種恩賜,是特別待遇,自然無話可說,可是如果被冤殺呢?那更是一種可遇不可求的「機會」。

這話聽起來有點欠揍,但事實就是這樣,它的邏輯是這樣的:

什麼樣的皇帝會冤殺大臣?昏君啊。那好了,被昏君賜死的大臣是什麼人?忠臣啊,以生命捍衛國家大義的忠臣!

所以,只要被皇帝冤殺,這樣的大臣就一定會獲得一個待遇,那就是名垂青史。

那些士大夫們哪個不想當忠臣?哪個不想名垂青史?這就是自古不乏鐵骨漢的原因。這種情形在明朝尤為突出,有些大臣甚至主動撞槍口,擺出一副「有種你就殺了我」的架勢挑釁皇帝。

《大明王朝1566》中有一個經典橋段,海瑞上萬言書把嘉靖帝罵了個狗血噴頭,嘉靖卻不敢殺海瑞。他說:你想讓朕殺了你,好成全你「忠臣」的美名,朕卻落得個昏君的罵名,朕偏不成全你。

這個情節雖然是虛構的,但它完全符合歷史現狀。

所以,「賜死制度」就是周瑜打黃蓋,兩廂情願,這就是它很不合理,但卻能延續數千年的原因。

那麼,如果遇上某些「不開面」的大臣,偏要跟皇帝過不去,拒不接受被賜死,會發生什麼樣的狀況呢?我們講一個故事舉例。

不接受「賜死」有什麼後果

漢哀帝時期有個丞相叫王嘉,此人就是個硬骨頭,漢哀帝數次下旨要給董賢封侯,都遭到了王嘉的「封駁」(駁回皇帝的聖旨)。

董賢這個人創造了一個歷史,這個小伙子20歲就被封侯,21歲就當上了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大司馬、衛將軍。

有一次匈奴使者到長安,見到鬍子還沒長齊的一把手董賢,著實被嚇了一跳。漢哀帝得意洋洋地介紹說:我們大漢出人才,董賢就是最傑出的青年才俊。

董賢真的是「大才」嗎?呵呵,說出來丟死人,這傢伙就是漢哀帝的「小男友」,別無所長。

漢哀帝不愛紅粉愛藍顏,著了魔似的不斷給董賢加官進爵。起先大臣們都忍了,反正滿朝堂的官員們都習慣當縮頭烏龜了,連孔子的後人孔光都學會了拍馬屁。可是漢哀帝越搞越出格,竟然想要把大司馬這麼重要的官職授與董賢,甚至公開說將來要把皇位傳給他,這太突破底線了!

為了阻止漢哀帝的瘋狂,大臣鄭寵被賜死,丞相王嘉又前赴後繼,多次駁回了漢哀帝的聖旨,擺明了要死槓到底的決心。

漢哀帝一怒之下動用了特權,他下旨令王嘉「詣廷尉」。「詣廷尉」字面上的意思是「到廷尉報道」,就是抓捕入獄、接受審訊的委婉說法。

不過,西漢時期的「詣廷尉」其實還有另外一個含義——賜死!

原來,西漢官場流行一個潛規則,但凡被皇帝下令「詣廷尉」的三公就必須自殺,以表示寧死不受辱。所以,漢哀帝讓王嘉「詣廷尉」就是賜死。

跟以往一樣,宦官傳達完詔命後坐在台階上靜等。等什麼?自然是等王嘉走流程,謝恩自殺唄。

王嘉的幕僚們哭著替他和好毒藥,遞給王嘉。王嘉卻突然一把摔碎藥碗:我身為三公,如果說我犯了罪就該押赴刑場,明正典刑。我是小兒小女嗎?為何要喝藥?

外面宦官臉都綠了:不上道呢?給臉還不要?沒見過這樣的呀。

王嘉豁出去了,你不是讓我「詣廷尉」嗎?那我就「詣廷尉」,看你怎麼收拾!他穿戴整齊上了車,令人掀掉車蓋,像得勝回朝的大將軍,站在車上,在眾人的目光中雄赳赳氣揚揚地一路直奔廷尉獄。

漢哀帝沒想到會是這個結果,他被氣瘋了。於是王嘉倒了大霉,他被廷尉折騰得死去活來,體無完膚,卻始終鐵齒銅牙不認罪。

負責審訊的官員都被搞得沒了智商,竟然弱弱地問了一句:「你說你沒罪,那為什麼把你抓進來?」

王嘉自知漢哀帝鐵了心要自己死,於是開始絕食,二十天後他嘔血而死。

這就是「不開面」的下場,皇帝的恩賜你不要,那就折磨死你,讓你在刑具下痛不欲生、尊嚴盡失,讓你的家屬跟著受累。

漢哀帝是「弱雞仔」,要是碰上朱棣這樣的狠手,看著子孫刀下喪生、妻女淪為教司坊的伎女,哭都來不及啊。謝個恩,很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