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網2020】酒後吹牛惹的禍,貴港一男子被依法教育訓誡

2020-01-20     蘭州網警

#凈網2020# 酒後吹牛惹的禍,貴港一男子被依法教育訓誡

近日,貴港網警接到熱心網民舉報稱,有網民在微信群內發消息稱「自己有一把氣槍,拆散了放朋友家」,請求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經港南警方深入調查,該網民真實身份系曾某。12月25日,曾某被傳喚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曾某稱其是酒後一時衝動在群里發布的言論。經查,派出所也並未發現曾某持有槍枝的情況。

經公安機關教育訓誡,曾某深刻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性,主動書寫保證書,明確表示不再發表類似極端性偏激言論。


網警提醒:我國法律規定,嚴禁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託運、寄遞、攜帶槍枝、彈藥、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爆物品,嚴禁傳授、傳播制槍制爆技術、方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規定,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枝、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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