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箱從電扶梯上滑落,砸傷下方乘客,法院這樣判→

2019-12-17     白雲時事

手扶梯,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建築設施,

為社會生活帶來了便利,

但同時也可能產生事故。

近年來,

行李箱從手扶梯上滑落傷人事件頻發。

網絡圖片,與本文無關。


在白雲,

就發生了這樣一起案件

2018年7月27日下午5時許,老李自上而下搭乘廣州白雲機場2號航站樓與機場北地鐵站連接的手扶梯時,突然被一個滑落的行李箱撞到導致受傷,在手扶梯接地處被地鐵工作人員扶起,此時行李箱的主人小楊從電扶梯上奔下來與工作人員交談。

見老李受傷了,小楊當即送他到廣州市白雲區中醫醫院就醫,該院診斷老李T9、T11椎體壓縮性骨折,胸、腰背部軟組織挫傷。當日,轉院至南方醫院住院治療,至出院共花費醫療費77622.15元,其中小楊墊付了27164.14元。

此後,老李與小楊協商賠償事宜,小楊不同意支付後續費用,遂成訟。

行李箱從手扶梯上滑落,

將下方乘客砸傷了,

如何判賠?

爭議焦點

是否實施侵權行為﹠雙方的過錯

法院認為

關於小楊是否實施侵權行為的問題。根據老李提交的監控視頻拍攝的事發經過和醫院作出的診斷,老李的損傷部位均位於其背部,可與被行李箱從後面擊中導致受傷相印證,結合老李受傷後立即被送往醫院治療的事實,足以證實老李傷勢是在乘坐手扶梯期間被滑落的行李箱撞擊形成。

關於雙方的過錯問題。小楊在搭乘手扶梯時未能看管好攜帶的行李箱,導致行李箱滑落撞擊老李致傷,小楊的過錯行為與老李的損害後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小楊應對老李承擔賠償責任。小楊未能提供證據證明行李箱系其朋友的,即便行李箱是其朋友的,但事發時行李箱在小楊的實際控制之下,其具有看管義務。

關於賠償數額。法院經審理核定老李的損失為醫療費、支具費用、救護車服務費、護理費及後續治療費等共計115322.15元,小楊墊付的27164.14元應當予以扣除。

故判決小楊賠償老李醫療費(含後續治療費)、支具費用、救護車服務費用、護理費共88158.01元。

判決後,雙方均服從判決。

法官說法

大城市交通擁堵,地鐵公交換乘時免不得要搭乘手扶梯上下,尤其是攜帶大件行李或沉重行李搭乘手扶梯的乘客,容易因行動不便或失去平衡而摔倒,甚至導致行李箱滑落傷人。

因此,攜帶大件或沉重行李的乘客,既要確保自身的搭乘安全,更要避免行李碰撞或滑落砸傷他人,可選擇使用垂直箱式電梯,避免事故發生,保護自身及他人安全。

來源 | 白雲法院

編輯 | 歡歡

白雲區融媒體中心出品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6aYKFG8BMH2_cNUgU-W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