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妖怪的夏天》有個爭議點,小豬妖到底有沒有死?
死的話,就是暗黑向,沒死的話,就是暖心向。
有人喜歡暗黑,有人鍾情暖心,前者偏重現實,後者更像童話,兩者並沒高低之分。
我們能為暖心向找到證據。比如,有觀點認為,有隻蒼蠅出現了三次,這是孫悟空的變形。因此,孫悟空知道豬小妖內心善良,他不會殺掉豬小妖。
主創也承認,他們創作時並沒有這樣想,大家自圓其說就好。
就我個人來說,我更喜歡暗黑向。
主要原因是,暗黑向能讓孫悟空的形象有了魔王和英雄的雙重特徵。
如果豬小妖枉死,孫悟空英雄形象也有白圭之玷。他懲惡揚善,也性情暴躁。
在文藝評論中,圓形人物比扁平人物要高級。
我讀過《西遊記》原著,發現孫悟空是英雄,也有魔王的一面。
比如在車遲國段落中,孫悟空與妖怪鬥法,也會殺人。
慌得那兩班文武,上前來奏道:「萬歲,那和尚不曾死,又打油鍋里鑽出來了。」監斬官恐怕虛誑朝廷,卻又奏道:「死是死了,只是日期犯凶,小和尚來顯魂哩。」行者聞言大怒,跳出鍋來,揩了油膩,穿上衣服,掣出棒,撾過監斬官,著頭一下打做了肉團,道:「我顯甚麼魂哩!」第六十四回 外道弄強欺正法 心猿顯聖滅諸邪
被孫悟空打成肉團,然而,監斬官何錯之有?事實上,監斬官也是個小角色,找一份工作,養一個家,他不過是另一個意義上的豬小妖。
在原著中,同樣是殺人,孫悟空殺掉監斬官,比殺掉上千屠戶還要惡劣。
原著寫過孫悟空殺屠戶的場景,非常少兒不宜。
大聖道:「你們去南山下,把那打死的獵戶衣服,剝得來家洗凈血跡,穿了遮寒;把死人的屍首,都推在那萬丈深潭裡;把死倒的馬,拖將來,剝了皮,做靴穿,將肉腌著,慢慢的食用;把那些弓箭槍刀,與你們操演武藝;將那雜色旗號,收來我用。」群猴一個個領諾。
但是,孫悟空殺屠戶,有一定的以暴制暴的色彩。
根本原因是,屠戶傷害了群猴。
群猴道:「說起這獵戶可恨!他把我們中箭著槍的,中毒打死的,拿了去剝皮剔骨,醬煮醋蒸,油煎鹽炒,當做下飯食用。或有那遭網的,遇扣的,夾活兒拿去了,教他跳圈做戲,翻筋斗,豎蜻蜓,當街上篩鑼擂鼓,無所不為的頑耍。」
我引用了《西遊記》原著,當然不是說凡是涉及到西遊記人物的作品,必須要遵循原著形象。
我要強調的觀點是讓豬小妖枉死,會有更強的悲劇色彩。
豬小妖站在自己職業身份的另一面,放棄喝唐僧肉湯的可能(至少在豬小妖的心中,這個大餅是成立的),他選擇犧牲個人利益,向取經團通風報信。
他的動機很高尚,然而,這卻成為他的死因。
我喜歡的是這種悲劇感——當然,你也可以不喜歡。
我比較認可一種觀點,高級的作品,會擅長塑造圓形人物,而非扁平人物。
科波拉憑藉《教父》系列揚名立萬,然而,他本人起初並不喜歡這個項目。他看過《教父》原著,認為它是垃圾,沒法拍。後來,他想到把黑幫頭子拍成聖人。本是魔頭形象,卻有英雄氣質,於是這個人物就有了一種混合型的魅力。
我更希望豬小妖枉死,就是因為這種安排,能讓孫悟空的英雄形象有不為認知的另一面。
他神通廣大,也會不辨是非,他降妖除魔,也會濫殺無辜。
只是,導演最終給了一個暖心向的結局,讓孫悟空成為一個無所不能不會犯錯的蓋世英雄。
我寫這篇短文,註定也會引起爭議。
畢竟,非黑即白二元論幾乎是我們的本能。
我們太習慣在這個複雜的世界中,用二元論來對這個世界分類。賓夕法尼亞大學的心理學家Paul Rozin認為,「人們有這樣的判斷就是為了維持一種秩序感,這種本能就是一種『單調思維』」。
我們對孫悟空不會枉死豬小妖情節的接納,更像是對他英雄形象的無條件服從。
我對第一集的感受是,小豬妖沒有死會很動人,他的善良沒有被辜負,如果讓小豬妖死了,會更高級。
堅決反對有人將我的觀點解讀為,小豬妖沒有死就是低級的處理,小豬妖死了就不動人。
我寫這篇文章,就是要反對那種非黑即白的二元論。
不過,這個暖心向的結局並非皆大歡喜。故事的最後,豬小妖撿回一條命,他也失去了工作,他將如何面對他寄予厚望的母親?
在母親看來 ,豬小妖做的是一份前途光明的工作,在工作中,他有高人一等的業務能力(製作弓箭就是證據),然而,他以後能找到一份心儀的好工作嗎?
畢竟,取經團只負責降妖除魔,不負責給豬小妖找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