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晉城市2019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
計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晉城市2019 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晉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5日
晉城市2019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一、計劃的目的、意義和編制依據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確保全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有效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 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7 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全市土地資源利用的現狀和供給潛力及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制定本計劃。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統領,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堅定不移地大力推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潛力,強化土地市場管理,建立以供給引導需求的新機制,有效緩解用地矛盾,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可靠保障。
按照城鄉統籌、節約集約、供需平衡、有保有壓的原則,優化供應結構,適當增加居住用地供應總量,優先確定保障性住房用地,盤活存量土地。
2019年度土地供應必須堅持以下六條基本原則:
(一)促進構建資源節約型社會,適當控制供應總量;
(二)優化土地供應結構,有保有壓,促進產業結構調整;
(三)優化土地供應的空間布局,統籌用地,促進城鎮、農村協調發展;
(四)優先供應存量建設用地和閒置土地,嚴格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
(五)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嚴格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六)促進市場對土地資源配置基礎性作用的發揮,嚴格規範土地供應方式,嚴格查處違法違規用地。
三、計劃指標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1. 全市2019 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411.9663公頃以內。
2. 中心城市2019 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183.3841公頃以內。
3. 以上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數量為已經省政府農用地轉用和部分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收購儲備的土地。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整合復墾利用待報批後可隨時調整使用,未包括在此供應計劃內。城區範圍內城中村改造、棚戶區改造項目按照「先拆遷安置後開發建設」的規定,根據實際進度安排土地供應,未包括在此供應計劃內。
4.未列入本供地計劃內的項目,按照項目實際情況,隨用隨供。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1. 全市2019年度本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中,商服用地30.8649公頃,占7.49%;工礦倉儲用地54.3980公頃,占13.20%;住宅用地86.5527公頃,占21.01%,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78.0107公頃,其他住宅用地8.5420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58.2105公頃,占14.13%;交通運輸用地157.6946公頃,占38.28%;醫療衛生用地12.5187公頃,占3.04%;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11.7269公頃,占2.85%。
2. 中心城市2019 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中,商服用地23.2995 公頃,占12.71%;工礦倉儲用地12.5380 公頃,占6.84%;住宅用地53.6718 公頃,占29.27%,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51.7681 公頃,其他住房1.9037 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17.8631 公頃,占9.74%;交通運輸用地63.7958 公頃,占37.20%;醫療衛生用地12.2159 公頃,占6.66%;。
四、政策導向
我市2019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按照優化空間布局和優化土地供應結構的要求,以解決民生工程、公共管理與公共設施為主。貫徹和促進國家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供應計劃中,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基本做到用地數量控制適當,結構分布較為合理。
五、土地供應計劃的實施
為保證2019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的有效實施,市(縣)規劃自然資源部門具體負責土地供應計劃的執行,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土地供應計劃實施工作。進一步加強相關部門協作,提高辦事效率,改善服務,推進計劃的實施,全面落實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實現土地資產的最大化。
來源:晉城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