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圍繞巴以衝突問題,聯合國安理會再次召開會議,美國提交了一份和平決議,在15個安理會成員國中,以14∶0獲得了通過,其中中國投下了贊成票,而俄羅斯選擇了「棄權」。眾所周知,為了促使巴以停火,安理會已經召開了N次會議,並且至少通過了兩份決議,但始終未能讓和平降臨到加沙地區,這次美國的和平決議又有什麼「特別之處」,其主要內容是什麼,能否真正實現巴以和平?
首先,美版「和平決議」的特別之處主要有兩點。一方面,與此前的含糊、模稜兩可不同,美國罕見地在決議中敦促以色列與哈馬斯「毫不拖延、毫無條件」地落實聯合國安理會的決議,說白了就是「沒得商量」;另一方面,美版「和平決議」與此前各國提交的決議的「最大不同」,還是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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