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上億!隱身幕後收錢斂財的「老虎」被判無期,落馬前4天還在參會

2024-08-06     魯網

8月6日上午,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如桂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如桂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陳如桂利用擔任廣州市建委主任、市建設工委書記,廣州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廣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中山市委書記,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08億餘元。

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陳如桂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陳如桂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於其部分受賄系未遂,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陳如桂,1962年9月出生,廣東廉江人。

2022年6月1日,陳如桂落馬。

落馬前4天他還在參會。5月26日下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調研組召開彙報會,聽取省政府及有關部門關於基本醫療保障工作情況的彙報,陳如桂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身份出席會議並講話。

同年底,陳如桂被雙開。

通報顯示,陳如桂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規幫助親屬調整職務;權力觀扭曲,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幫助親屬承攬工程、吸收存款謀取利益,搞權色、錢色交易;踐踏紀法底線,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政商勾連,隱身幕後收錢斂財等

資料 | 人民日報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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