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橋是小事,挖砂可是大事!

2023-07-11     平原公子

原標題:浮橋是小事,挖砂可是大事!

黃德義的「浮橋」事件中,有一點所有媒體都沒有講清楚的。

振林村只有20戶人,他們在河對岸也沒有地,那麼,有什麼必要,非要修一座浮橋,而且要18個人24小時不間斷看守收費?據村民所說,本地人其實不怎麼收錢,那麼收的一定時外地司機的錢,每天都有幾十輛大車一定要從黃德義修的「浮橋」上走,這些貨車司機,為什麼非要從這裡走?

某記者採訪過這裡一位對黃德義感恩戴德的村民,這位村民據說是「開小賣部的」,他說他每周要開車從這裡去白城進三次貨......一個20戶的村莊裡的小賣部,一個星期居然最少要開貨車去進三次貨,他進的都是什麼「貨」?

由此可見,我們的記者只顧聽人說話,聽什麼就寫什麼,一點正常的生活經驗都沒有。

更應該關心的是——這裡有什麼了不得的事情,讓運輸需求如此之大?

衛星地圖上,似乎能夠看出一些東西。

昨天,已經有人從衛星地圖上發現,黃德義的「浮橋」原址旁邊,布置著布置彩鋼房和工程機械還有疑似車斗,甚至還有篩砂子的篩場。說明這條河周圍,一直有人在挖沙。

還有人注意到衛星地圖上顯示,當年就在浮橋的旁邊,河道依然是可以通行的,下圖是2018年5月7日,洮兒河的河床都是裸露的,河道里甚至就有一輛車在開。

但衛星地圖上更令人觸目驚心的是,挖砂似乎才是這件事情中最被人忽視的一部分,有人居然就在黃德義的「浮橋」旁邊,挖出了一個巨大的三角形空地。而在河岸邊,發現了多處因挖砂形成的「缺口」。

再聯繫之前很多媒體的報道,洮兒河沿岸,確實是存在大量的「非法采砂」生意的,被抓被罰的不止一例,這些事情,可比什麼私建浮橋嚴重多了,為什麼這次相關各方對此諱莫如深、隻字不提?

各方媒體的採訪、加上衛星地圖,已經證明了我之前說的,東北河流河床高,「地面河」很多,洮兒河一年有大量的枯水期,河床裸露,本來就有地方可以過河……黃造浮橋前,大家可以過河,黃造浮橋後,反而只能從橋上過河。

這個村只有十幾戶人家,在河對岸也沒有地,本來就沒什麼「過河種地」的需求,反而是大車貨運可以從此處抄近路去鄰市。黃大善人說他沒有強迫收費,大家都是「自願給錢」,那他為什麼要每個月花每人1000元錢僱人看守橋頭?

為什麼要18人不間斷輪流對過路車輛收費?交錢自願,退錢自願,這說明什麼?說明黃家都是義薄雲天、樂善好施、人人敬仰的活菩薩?

自願?對對對,《狂飆》里那個被龍哥押著去獻血的老實人,也是「自願」的。

真是修橋鋪路,有利於村民的善舉,為什麼不直接免費?或者放個公德箱、募捐箱、二維碼,讓大家自願捐錢?

更誇張的是,為什麼要在橋旁邊修彩鋼瓦房、做地磅?這塊不是他的地,他有什麼資格占用土地?另有當地人爆料,因為他在這裡還有挖沙的生意………一邊挖沙,一邊修橋,河道被破壞了,那麼原來能過人能走車的河道,自然就不能過了,只能走他的橋。

只不過在黃德義的話語中,挖沙的另有其人,「是專門來針對他的」,這就有趣了,因為能夠在農村搞挖沙生意的,那基本就是一手遮天的黑惡勢力了,那麼這個挖沙的「黑惡勢力」,為什麼要幫黃德義呢?河道挖爛了,就不只剩黃德義的浮橋可以走了嗎?

有沒有一種可能:有的人「非法采砂」、「私自造橋」、「攔路收費」全都乾了?所謂浮橋,正是非法挖砂的快速運輸通道?

因為瘋狂的「非法采砂」,才導致了原來可以通行的河道不能通行,所以就造了一艘橋。

因為造了浮橋,所以挖砂的生意就更加繁榮興盛。

注意看之前的新聞,黃大善人造完浮橋時候,其實還造了一座固定橋,周圍還造了彩鋼房屋,硬化了地面,看來他當年是準備「長期經營」的。

既能守路收費,又能挖砂運砂賺錢,一舉兩得,是不是很合理?

你猜為什麼被採訪的村民總算說,黃對本村人基本不收錢、收的都是外地司機的錢?你猜這條地圖上沒有的「近路」,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大型車輛從此過?開動腦筋想一想,為什麼那些大貨車司機,放著周圍正經的國道和高速不走,非要走花錢黃大善人造的橋,而且一走就是好幾年?

感謝衛星地圖,從衛星地圖上可以看到,洮兒河河畔布置著彩鋼房、工程機械、車斗、篩場,這些好像不是農用工具,而是挖沙工具。結合之前的報道和判決書中提到的,黃大善人所造浮橋附近,還修有「地磅」,地磅是用來稱重的,周圍既沒有農田,也沒有養殖場,你給什麼東西「過磅」?

這個東西放在這裡,稱糧食的可能很小,稱砂子的可能很大。

黃大善人不是本村人,更不是住在河邊,這裡也沒有他的地,為什麼他會對此地情有獨鍾?非要花這麼大的人力物力死守在這裡?因為他心懷天下大慈大悲?

從衛星地圖上,我們還可以看到從2014年到2018年洮兒河造浮橋的那段河道被非法挖砂之後的對比。你可以輕易看出,這條河的河道在長期挖沙作業下發生的變化。

同時衛星地圖可以證實我之前說的——洮兒河這一段河床很高,水很淺,枯水期直接露出河床,大部分時候其實是可以直接走過去的。再強調一個事實,安全村和振林村各自在洮兒河對岸,分屬洮南市和洮北市,振林村的村民,總共只有20戶人,他們在河對岸並沒有地,他們也不會去別的市種地……穿過洮兒河,只是因為「去白城更快」。

現在很多事情就能說得通了,為什麼要18人24小時不間斷輪換看守橋頭?因為不但可以攔路收費,還可以看守非法采沙場。為什麼有一位李某某司機幾年間交了2萬過路費,被退回後,這位李某某又還給曹大善人,我們都在猜測是他不肯收,還是不敢收?但有沒有一種更大的可能——他們是一個利益共同體?

多大的利益,可以讓18個人24小時不簡單看守一座浮橋?多大的利益,可以讓一位農村司機把兩萬塊錢不當回事,直接還給黃大善人?

和偷采河砂的生意相比,浮橋的過路費,就值一根毛。

我覺得什麼浮橋,什麼功德,什麼尋釁滋事,都可以放一放了,查一查非法采砂的事情吧。

在農村,這可不是一般人能夠染指的生意。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5288b063202d1a4067fdaa10dd0646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