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卓被拐案抗訴申請被駁回

2023-10-24   深圳晚報

原標題:孫卓被拐案抗訴申請被駁回

記者從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人民檢察院了解到,孫卓被拐案抗訴被駁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經審查,法院認為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量刑適當,決定不予抗訴。

10月13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某龍、吳某光一審公開宣判,以拐騙兒童罪判處吳某龍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處吳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宣判後,律師現場談對結果有異議,辯護律師姚克楓稱,將向有關部門申請抗訴,並立即開始相關準備工作。

此前報道:孫卓被拐案,宣判!

孫卓被拐案一審宣判,人販子吳某龍因拐騙罪被判刑5年,孫卓父親孫海洋對此表示失望。10月18日,孫海洋告訴記者,他和律師數日來整理了大量抗訴申請資料,已當面遞交檢察院,他主張拐騙拐賣同罪,希望嚴懲人販子。

10月13日,孫卓、符建濤被拐案在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判決。法院以拐騙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吳某龍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處被告人吳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同時判令吳某龍賠償兩個被拐孩子家庭各42萬元。這一結果令孫海洋感到失望,當天宣判後他就表示要申請抗訴。

10月18日,孫海洋在社交平台發布視頻稱,在律師的幫助下,他已經準備好所有抗訴申請資料,通過郵寄窗口遞交到了檢察院。他在視頻中重申自己此前觀點,希望推動拐賣拐騙同罪。「一定要嚴懲人販子,拐騙和拐賣給失蹤家庭造成的傷害是一樣的。拐騙再多孩子,頂格也是判5年,時代在發展,我們的法條也應與時俱進。」

視頻顯示,孫海洋準備了一大疊資料,其中包括《刑事抗訴申請書》和《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有網友發現,《刑事抗訴申請書》的申請人寫的是孫卓的名字。18日下午,孫海洋告訴記者,這起拐騙案件中孫卓系被害人,必須由他提出申請,否則抗訴是無效的。但孫海洋擔心影響孫卓,並未讓兒子參與太多抗訴申請事項,只讓他簽了個字。孫卓也同意了,「他說就按爸爸的意思弄。」

孫海洋還表示,「其實上次開庭的時候,孫卓身為被害人,他是可以去出庭的。但我也叫他別去,那個人(吳某龍)太壞了,我不願意讓孩子看到那個大壞蛋。」

孫海洋告訴記者,他和律師這幾天準備了大量的資料,整理後於17日寄送到檢察院。由於抗訴申請時間只有5天,他擔心資料沒法及時寄到,又於18日將備份的資料當面送到檢察院窗口,交給了檢察官。

「檢察院方面告訴我,他們在5天內會將回復結果寄到我的家裡。現在我要做的就是等待。」談到對案件未來進展的期許,孫海洋重申自己的觀點,「我還是想引起更多人關注,推動拐騙拐賣同罪。」

來源 | 澎湃新聞、極目新聞

編輯 | 陸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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