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美國「長臂管轄」是一個無所不包的「籮筐」,那麼,和解協議更像是精心挖好的「坑」。
正解局出品
3月3日,美國檢方宣布,瑞典電信巨頭愛立信承認違反了《反海外腐敗法》的反賄賂條款,並同意支付2.06億美元的罰款。
加上此前支付的10.6億美元,愛立信合計被罰了12.6億美元(約合人民幣87億元)。
愛立信在海外行賄,為何被美國罰了87億元?
愛立信公司,國人應該不陌生。
愛立信1876年成立於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業務遍布世界,是全球最大的移動通訊設備商之一。
Dell'Oro的最新報告顯示,2022年上半年,在全球電信設備市場中,愛立信占比14%,位列第三。
全球電信設備市場收入占比
2013年,愛立信被美國調查人員盯上了,罪名是行賄。
後續的事件發展表明,愛立信確實「犯錯」了。
愛立信自己承認,在2010年至2014年期間向吉布地的政府官員行賄210萬美元,以獲取與該國國有電信公司的合同。
美國司法部調查顯示,愛立信為了獲得印尼的電信訂單,行賄了4500萬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愛立信在中國的子公司,耗費數千萬美元,通過禮物、旅行和娛樂的方式,賄賂政府官員。
整體來看,愛立信行賄,涉及吉布地、越南、科威特、印尼、中國等國。
鑒於事實證據俱在,愛立信在2019年與美國達成和解協議,與紐約南區美國檢察官辦公室簽訂了暫緩起訴協議(DPA),並同意接受為期三年的審查。
和解,是要付出代價的。
一方面,要有背鍋的人,愛立信開除了49名涉嫌不當行為的職員。
另一方面,愛立信支付了5.206億美元的罰款,同時還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支付了大約5.4億美元的罰款,合計10.6億美元。
新聞報道
要知道,彼時,愛立信一年的凈利潤才2億美元。
萬萬沒想到,在這三年的審查期內,愛立信又被發現了問題。
按照美國司法部的說法,愛立信未能如實披露涉及該公司在吉布地和中國的行賄計劃的「所有事實信息和證據」,也沒有披露在伊拉克實施類似計劃的潛在證據。
簡單地說,愛立信沒有全部坦白。
這意味著,愛立信違反了暫緩起訴協議。
所以,愛立信不得不又交了2.06億美元罰款。
很多讀者會奇怪,愛立信是瑞典企業,又沒有在美國行賄,為何被美國罰了82億美元?
這就要說到正解局曾經介紹過的「長臂管轄」。
簡單來說,一家企業,無論歸屬何地,只要其行為和美國之間滿足「最低限度聯繫(Minimum Contacts)」,美國就有權管。
「最低限度聯繫」的範圍,很寬泛。
在美國上市,用美國的技術或產品,用美元交易,都包括在內。
考慮到美元的影響力,幾乎沒有企業可以逃離美國的管轄。
美國「長臂管轄」的事由,也非常多。
洗錢、壟斷、行賄都包括在內。
美國實施長臂管轄權的五大事由
愛立信觸犯的便是美國《反海外腐敗法》。
如果說,美國「長臂管轄」是一個無所不包的「籮筐」,那麼,和解協議更像是精心挖好的「坑」。
就拿愛立信一案來說,愛立信為了節約時間和訴訟成本,與美國達成和解協議。
根據協議,愛立信繳納罰金,並接受美國監督和整改。
協議期滿之後,美國司法部再決定是否撤銷起訴。
看起來是一個不錯的妥協方案,但主動權完全在美國。
比如愛立信因未披露全部信息,而被判違規,追加罰款。
但這些信息,美國司法部是否早已掌握,故意隱而不發?
真這樣的話,美國完全有能力「玩死」任何一家企業。
2008年,德國西門子被罰16億美元。
2014年,法國阿爾斯通被罰7.7億美元。
2016年,俄羅斯移動運營商Vimpelcom被罰7.95億美元。
2018年,日本松下電器公司被罰2.8億美元。
中興、華為也都「慘遭毒手」。
僅在2021年,美國財政部、商務部等部門就針對2000多個實體實施了各類制裁措施。
美國的「長臂管轄」,本質上是美國濫用霸權的體現。
遺憾的是,面對這種霸權,企業沒有什麼特別好的應對之策。
中國企業能做的,就是合規經營、謹慎小心,避免掉坑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