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責任劃分有四種,分別是全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以及同等責任,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全責主責次責同責。有人會擔心自己全責會被吊銷駕駛證,其實全責也不一定就會弔銷駕駛證,還要看事故的具體情況、嚴重程度。
交通事故全責怎麼不弔銷駕駛證呢?交通事故吊銷駕駛證的幾種情況分別如下:
1)駕駛的車輛是拼裝機動車或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
2)查出機動車行駛速度超過規定時速50%的;
3)飲酒後或醉酒駕駛機動車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吊銷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吊銷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由於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而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應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都將被吊銷駕駛證)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造成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需要對機動車駕駛員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從裁決之日起生效。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二年內不准重新申請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持有者,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責任劃分為同等責任及以上的,即便未構成犯罪,也會被註銷最高准駕車型的駕駛資格,須在30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