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句古話:遠親不如近鄰,一些小區因為業主和開發商有矛盾,最後禍及了小區其他的業主的權利。
石家莊新樂紫御花園有一位豪橫的業主王大爺,他住在一樓,霸占了一、二樓的樓梯,三到七樓的業主們想要經過這個樓梯回到自己家裡,就要支付50萬過路費,經過多次協商未果,王大爺直接砸毀了一樓和二樓的樓梯,這下可好了,搞得樓上的鄰居有家不能回,不得不在外租房居住。
現代版的路霸,居然還在上演,那麼這位王大爺為什麼會這麼做?
事情的起因
業主王大爺與開發商曾經簽訂了一個置換協議,協議中王大爺自願把自己的土地和房子給開發商建房,開發商表示在房子建成後,除了住房還會給王大爺家南北寬6.55米的房屋面積作為補償。
協議中還寫著,居民樓建成後開發商將一樓和二樓的空置區域分配給王大爺。2016年房子建成入住之後,王大爺所在的樓,一樓和二樓並沒有空置的面積,所以開發商沒有將協議中的補償面積給到王大爺。
沒有拿到補償面積的王大爺心中有氣,樓梯在王大爺的房子旁邊,王大爺自然就認為這樓梯屬於空置區域,是自家的面積。
王大爺在心裡默認一樓二樓的電梯就是自己的地盤,樓上的鄰居要回家必然是經過樓梯,因此王大爺心裡不舒服。
他跑去找開發商要一個說法,要開發商履行合同規定的的事項,給予自己補償。但是開發商多次推脫不給予解決,因此王大爺就生氣了,要把事情鬧大,自己不好過,別人也別想好過。
王大爺直接在樓梯口立起了一塊木板,把路給擋住了,樓上居民沒法回家,於是和王大爺協商,但是王大爺不管,提出要麼交50萬,要麼讓開發商來解決,要麼就別過去,這裡就是我的地盤。
樓上的業主也是貸款買房的,自然覺得委屈,王大爺和開發商的矛盾,要其他業主來承擔,大家都很憤怒。
砸樓梯阻斷回家路
剛開始樓上的業主們都是等到晚上王大爺回家了才悄悄繞過木板回家,但好景不長被王大爺發現了,他直接找來了工人把樓梯砸了,砸得只剩下鋼筋搖搖欲墜無法行走。
樓層低的業主只能搭梯子從防盜窗爬上去,但是十分不方便,年紀大的爬上爬下有生命危險。
樓層高的沒有辦法,只能在外面租房子居住,苦不堪言。
業主們開始和王大爺協商無果,於是將王大爺和開發商告上了法庭,因為整件事情並不複雜,法院將樓梯和樓道判給了所有業主,業主們以為終於可以回家了。
但是事情並不順利,開發商過來修復樓梯時,王大爺就出來趕人,他依然說樓梯是他家的地方,他手上有和開發商的協議。
原來開發商和王大爺之間的問題並沒有徹底解決,開發商只想拿出20萬來解決問題,和王大爺所想的50萬之間差距很大。開發商想著先把樓梯修復了讓業主們可以回家,然後再和王大爺去協商。
結果王大爺強硬的把施工隊趕走了,法院執行庭過來王大爺依然不買帳,法院也沒有辦法,最後苦的還是樓上的業主們。
通過媒體來擴大影響
業主們沒有辦法,只有求助媒體來擴散事情,給到開發商和王大爺施加壓力,解決問題。
找到王大爺之後,業主們就非常憤怒開始和王大爺吵起來。王大爺直接囂張的說,這就是我的地盤,我還不能做主了,要麼你們找開發商去,讓他們給我一個說法,要麼就掏出50萬過這個樓梯。然後就把門關上,不再理睬記者和業主們。
王大爺的老伴拿出了當初開發商和他們簽訂的協議,上面的確有補償王大爺空置面積的條款,可是開發商沒有給到解決,殃及了全樓的業主。
訴訟業主們雖然勝訴了,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而開發商也推脫自己已經和王大爺溝通過樓梯事宜,關於費用開發商只能給到20萬補償,但是王大爺不接受、不配合,我們也沒有辦法去做違法的事情,那你們要解決問題就求助於法律。
王大爺依然在樓梯那裡隔出木板,阻斷上下樓,甚至把樓梯的把手都砸開了,沒有樓板,只有鋼筋,活活要把這座樓變成危房。
業主們對開發商的態度無可奈何,對於自己花錢買了房子無法入住,也是憤怒。
事已至此,是否可以找到相關律師請求法律援助來解決這件事情?律師了解了全部情況,認為王大爺的做法已經觸犯了法律,必須修復好公共樓梯,但是開發商在商品房的售賣方面也存在漏洞,這件事情一直得不到解決,開發商和王大爺都要責相應的法律責任。
關於樓梯這件事,至今已經有5年時間了,各個部門和王大爺之間互相踢皮球,最後業主的權利受到損害,一直得不到解決。
業主徐小姐本來是買來做婚房的,結果等到孩子都5歲了,他們還租住在外面。這個小區原來是學區房,很多人就是看重這個優勢才買了房,結果還是得租房住。
於是業主們又將王大爺告上了法庭,希望法律能夠給他們一個公正的結果。
小結:
王大爺本來是一個受害人,但是他的做法侵害了其他業主的權利,他從一個受害者變成了令人唾棄的施害人。王大爺如果懂得法律,就應該早一點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
這場訴訟不知道最後會有什麼結果,希望開發商和王大爺能夠早日解決問題,讓鄰里之間的矛盾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