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的名義裡面,祁同偉剛大學畢業就被分配到了鄉鎮司法所上班,在那裡他過著一眼望到頭的日子,天天就是打水看報,他不願意過著這樣的日子,才有了後來的驚世一跪,跪出了未來的祁大廳長。
放在以前的時候,鄉鎮上面的工作環境差,生活條件差,與城市遠離,老百姓也沒有多少法律知識,許多事情都是村裡面的長輩解決,司法所很清閒,甚至是可有可無的單位,祁同偉作為一個才子,自然想要離開這裡。
但是在現在社會裡面,每次公務員考試的時候,許多鄉鎮司法所都是大家夢寐以求的好單位,許多人想進還進不去,不僅要法學專業,還得有證書,從幾百個人裡面挑出一個人來,最後才能去這個單位上班。
可謂是此一時彼一時,想必放到當下的環境裡面,祁廳長也會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