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日報全媒體訊 近日,岳陽市雲溪區法院審理了一起侵犯著作權案:被告人李某青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5萬元;被告人黃某健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3萬元。
2018年12月,被告人李某青非法獲取了「豪情天龍」私服的服務端,將其直接改為「八部天龍」的私服服務端,並租用IP位址為39.98. 42. 196和43.227. 198. 236的阿里雲伺服器架設「八部天龍」私服伺服器,租用網絡伺服器,招募主播、客服、聯繫網上支付平台。同時,李某青租用被告人黃某健的「鬥魚」直播房間。「八部天龍」私服在今年4月2日至5月23日運營期間,收到玩家充值金額共計542619元,其間李某青非法所得共計258900元。
被告人黃某健在明知李某青做的是遊戲私服的情況下,仍以5個房間每月2萬元的價格為其提供平台直播房間進行「八部天龍」私服遊戲的宣傳推廣。自2018年8月22日至2019年2月25日,黃某健共計收到李某青支付寶、微信轉帳款296500元。
案發後,經福建某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提取的「八部天龍」服務端程序與北京暢遊時代數碼技術有限公司開發的「天龍八部OL」服務端程序存在實質性相似。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青、黃某健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他人享有著作權的計算機軟體作品,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遂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