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訂婚時借錢付彩禮,女子過門立馬翻臉:這筆錢要一起還

2022-06-22     峽谷爆笑團

原標題:安徽一男子訂婚時借錢付彩禮,女子過門立馬翻臉:這筆錢要一起還

李彩玲怎麼也想不通,自己明明沒有向小姑子王小芳借錢,現在卻被鍥而不捨的小姑子糾纏不休,真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對。

按照王小芳的說法,爭議的債務是在自己結婚時產生的,由丈夫王小強一手辦理的,後來還轉入了她的銀行卡。

雖然和王小強結婚已經過去了兩年,但李彩玲清晰地記得,王小強給自己轉來的10萬元是訂婚時說好的彩禮錢,現在怎麼又變成了借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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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和王小芳說法不一,導致兩人隔閡日深,最終李彩玲還被王小芳告上了法庭。庭審中,王小芳對這筆錢的金額、借款時間說得一清二楚。

不過李彩玲也不是吃素的,直言這是王小強給付自己的彩禮錢,至於是不是王小強借的,自己沒有理由去深究。

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那麼,這起債務糾紛的真相到底是什麼?李彩玲應該償還王小芳的債務嗎?這還需要從事實和證據來進行認定,先一起來看看這起糾紛的來龍去脈。

李彩玲是個漂亮多情的安徽女孩,一直和家人住在田家庵區一個普通鄉村。隨著年齡的增長,由於求偶者眾多,李家的門檻幾乎被每人踩斷,但挑來挑去,李彩玲還是相中了鄰村的王小強。

王小強和李彩玲年齡相仿,人才在四里八鄉來說也算是拔尖的,最重要的是王小強的家庭還算是不錯的,父母在周邊也是響噹噹的勤快人,李彩玲的父母對這起婚事也還比較滿意。

很快到了訂婚的日子,雖然王小強和李彩玲你有情我有意,但按照當地風俗,訂婚是需要「過禮」的,說白了也就是彩禮。

雖然很多人對彩禮有種排斥心理,但真正到了談婚論嫁,沒有這個程序好像總覺得缺少點啥,說這是陳規也好,陋習也罷,在廣大農村也是被廣泛接受的。而且王小強的父親為了讓兒子順利訂婚,也早就準備好了10萬元彩禮錢。

可惜世事難預料,在訂婚之前,老父親將辛苦攢下的10萬元交付到兒子王小強手中,並一再叮囑,兒啊,當父母的也不容易,這點錢給你娶媳婦,一定要珍惜啊。

拿錢的時候,王小強一個勁地點頭讓父親放心,可是轉過身他便將10萬元揮霍一空,到「過禮」的時候,王小強心緒不寧,如坐針氈。

反正也是討個喜慶,李家也沒有一再相逼,但王小強當時承諾,在李彩玲過門的時候,會將這10萬元彩禮錢打入李彩玲的銀行卡,絕對不會空口說白話。

總之是郎情妾意,訂婚也就這樣忽悠過去了。隨後就是結婚登記和舉辦婚禮,這可把王小強嚇出一身冷汗,眼看媳婦要過門,10萬元彩禮還沒有著落,這可怎麼辦啊。

左思右想之下,王小強只有向妹妹王小芳求助,但他又不敢直接向妹妹說出實情,害怕老父親知道遭到責怪。於是他編造了李彩玲結婚後準備經營網店,因為錢不夠又不好意思向王小芳開口,所以找自己說道向王小芳借錢。

王小芳一聽是未來嫂子有求,也就沒有多想,直接拿了10萬元交給哥哥。這筆錢在當時猶如神助,解決了王小強的燃眉之急。在王小強把錢轉給李彩玲之後,婚禮得以順利進行,王小強也最終抱得美人歸。

婚後的日子是甜蜜的,王小強和李彩玲也相當和諧。和當地很多年輕人一樣,為了讓日子過得更好一點,夫妻兩人在度過蜜月之後,一起攜手前往外地打拚,就這樣度過了兩年時間。

在此期間,因為周轉需要,王小強和李彩玲又向妹妹王小芳借了2萬元,不過這筆錢借入和支出,李彩玲都是知情的,也是預備償還的。可當王小芳向她討要債務的時候,卻多出了10萬元,這讓尚還蒙在鼓裡的李彩玲百思不得其解。

通過法庭舉證、質證和調查,真相一點點浮現在了大家面前。讓李彩玲始料未及的是,這一切矛盾的始作俑者竟然是自己的丈夫王小強。當王小強遭到李彩玲的靈魂拷問時,答覆令人意外,王小強辯稱,向妹妹借款10萬元也是給付了李彩玲彩禮,是為了娶李彩玲過門,這筆錢應該一起償還。

這算怎麼回事啊,感情自己收到的不是彩禮,而是一筆借款啊,要是早知道是這樣,這婚自己是無論如何也不會結的,現在不僅丟人現眼,還平白無故背上了一筆債務,這讓李彩玲怎麼也難以服氣。

彩禮演變成民間借貸,王小芳和李彩玲之間到底有沒有債權債務關係?這還要從該筆債務的形成、借貸過程以及債務交付的方式來分析,並不能簡單的概括為只要是王小強借的錢,妻子李彩玲就應該有共同償還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債權債務是借貸雙方通過簽訂書面借貸協議或達成口頭協議形成特定的債權債務關係,從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這是一種民事行為。但要證明債的成立,除對借款標的、數額、償還期限等內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要求出借人將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交付給借款人,這樣借貸關係才算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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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王小強在婚前為了填補給付李彩玲的彩禮,在李彩玲不知情的情況下,以李彩玲名義向妹妹王小芳借款,李彩玲並沒有向王小芳借款10萬元的合意,應當認定系王小強向王小芳借款,屬於王小強個人婚前債務,李彩玲不應承擔還款責任。

但李彩玲和王小強結婚之後,以兩人名義向王小芳借款2萬元,且李彩玲知情,雖然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借款協議,但通過聊天記錄及轉帳時間、轉帳憑證等綜合認定,這2萬元構成借貸關係,李彩玲應當承擔還款責任。最終,田家庵法院依法支持了王小芳2萬元的債權訴求。

婚約彩禮,一直是適婚農村男青年心頭之痛,彩禮到底應不應該存在?這是讓人爭論不休的問題。支持的說彩禮講究的是個「彩頭」,婚姻缺少了彩禮總是少一個環節,難以圓滿。但反對者認為加重了男方的負擔,應該拒絕和廢除。但現實問題是,很多農村地區不給彩禮的話,新娘子是過不了門的。

彩禮帶來很多社會問題,一旦因此產生糾紛,還真是個麻煩事。不過像本案中的王小強,原本父親就已經給他準備好老婆本,但他卻揮霍無度,以致後面耍「烏龍」,真是讓人又好笑又好氣。經過這件事,不知道他和妻子最終結局會怎樣?當然,任何事都要持樂觀態度,還是祝他們能夠冰釋前嫌,白頭偕老吧。(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說法,普及法律知識,人物均為化名,請勿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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