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全國人大成立70周年】改革開放之初七部法律的立法故事

2024-07-01     大西北消息速覽

在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即將召開之際,回望改革開放40多年非凡歷程,中國民主法治與改革開放進程始終緊密結合、相輔相成。

當歷史車輪駛入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拉開了我國改革開放的偉大序幕,年輕的共和國在奮進中發展、在變革中新生。

春風吹拂,新的萌芽破土而出。1979年6月18日至7月1日,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北京舉行。這場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歷史上具有標誌性意義的大會,制定了選舉法、地方組織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刑法、刑事訴訟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等七部法律,在一次代表大會會議上審議通過這麼多的法律是前所未有的。

從此,我國立法工作全面恢復,保障改革開放順利進行。中國告別了許多領域「無法可依」的局面,進入了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新時期。

01

「為了保障人民民主,

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

十年動亂,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遭到嚴重破壞。這一期間,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幾乎陷於停滯,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也因此躊躇不前。

偉大的轉折,始於1978年,始於改革開放。

1978年12月13日,鄧小平在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他還強調,「現在的問題是法律很不完備,很多法律還沒有制定出來……應當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訴訟法和其他各種必要的法律」。

五天後舉行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了把黨和國家工作中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實行改革開放的歷史性決策。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在北京舉行。圖/新華社

全會總結歷史經驗教訓,得出的一個重要結論,就是必須加強立法,使我國儘快走上法制軌道。全會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極大的權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從現在起,應當把立法工作擺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重要議程上來。」

這是一項關乎國家命運的歷史性決策,中國迎來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偉大歷史轉折。沐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春風,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迎來了蓬勃發展的時期。

改革開放,撥亂反正,迅速恢復、重建民主法制,成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歷史使命和時代擔當。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迅速調整狀態,全力以赴肩負起立法重任。

當時,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的許多領域長期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態,法制建設一片空白,舉國上下人心思法。於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務就是快馬加鞭制定和出台各方面急需的法律,為經濟社會恢復重建、推動改革開放提供法律支撐和保障。

為了加強立法工作、加快立法步伐,1979年1月,黨中央決定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設立法制委員會,同年2月23日,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決定設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法制委員會由80人組成,由彭真任主任,是一個具有代表性和權威性的立法工作機構,規模之大、規格之高前所未有。

從1979年3月法制委員會開展工作到6月底,在短短的三個多月時間內,全國人大就提出了七部法律草案。

02

三個多月拿出七部法律草案

彭真在組建法制委員會工作班子的同時,領導和主持了七部法律的起草或修訂工作。當時,需要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比較多,最後確定先集中力量抓七部。

這七部法律中,有四部是關於國家機構的法律,包括選舉法、地方組織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都是1953年和1954年制定的,有一定基礎,是修改完善的問題;刑法在1963年已起草出33稿,刑事訴訟法也在1963年形成草案初稿;需要創製起草的,是一部體現對外開放利用外資的法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七部法律的起草或修訂工作就這樣啟動了。

1979年6月,彭真同出席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北京團代表一起討論七部法律草案。(選自《彭真》)

快馬加鞭的立法過程中,七部法律會面臨很多的意見與爭論。因此,在起草或修訂七部法律過程中,立法者特別注重聽取不同意見,在集思廣益基礎上對意見予以採納吸收,充分反映人民的呼聲。比如,彭真在領導和主持選舉法的修改中,將差額選舉制度在法律中確定下來。

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王漢斌是當年立法的見證人。他說:「由於實行差額選舉,選誰,不選誰,由選民或代表根據自己的意願來決定。這些規定都是保障選民或代表的民主權利、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體現。」

親身參與七部法律起草或修訂工作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原主任顧昂然回憶說:「我是1979年3月8日到大會堂報到。過了一會兒,彭真來了,對我說:『目前的重點是抓立法,首先要有法可依。立法任務非常重,雖然我歲數大了,但我也不偷懶,還需要有苦力……』」

三個多月時間拿出七部法律草案,工作的緊張程度可想而知。彭真帶領的法制委員會每天夜以繼日地工作。那段時間,彭真經常在晚上與大家一起在人民大會堂開會研究稿子直到午夜,然後由工作人員陪伴,穿過天安門廣場和東長安街,步行回家,藉以在十幾個小時的緊張忙碌之後,放鬆一下勞累的身心。

回憶起那三個多月的日日夜夜,王漢斌至今感慨萬千:「我們每天都從早上8點干到夜裡12點以後。每天夜裡12點後,我把修改出的稿子送到彭真同志家裡。有時夜裡12點彭真同志還來看我們。他對送去的稿子連夜進行修改,第二天清晨就把修改後的稿子退回來了。」

1979年5月27日,由於過分勞累,彭真高燒不退,不得不住進醫院診治。即使住院期間,彭真也沒有停止工作。5月29日下午,為了向中央政治局彙報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兩部法律草案,彭真臨時打了退燒針後,立即趕到中南海參加中央政治局會議。6月7日,彭真出席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在會上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草案)》的說明。會後,又住進了醫院。6月10日,彭真病癒出院,立即又投入了緊張工作。

03

邁出新時期社會主義

法制建設關鍵一步

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召開的首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1979年6月18日,大會開幕。6月26日,大會進入立法議程。這天下午,當從中國政治舞台上消失十幾年的彭真健步走上人民大會堂萬人大禮堂主席台的時候,台下三千多名代表報以熱烈掌聲。接著,他飽含激情地向大會作了關於七部法律草案的長篇說明。

彭真在說明中指出,從1979年開始,全國工作的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方面上來,隨著這個歷史性轉變,我國必須認真地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沒有健全的社會主義法制,就很難實現健全的社會主義民主。要充分實現社會主義民主,必須逐步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使九億人民辦事有章可循,壞人幹壞事有人約束和制裁。

彭真的說明,贏得了全場一次又一次的掌聲。說明結束後,代表們的掌聲經久不息。

1979年7月1日,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閉幕。攝影/新華社記者 崔寶林

7月1日,在充分討論、審議的基礎上,三千多名與會代表共同見證了一個激動人心的時刻——大會創紀錄地一次表決通過了七部法律。

這七部法律涵蓋了保障公民權利、健全人大建設、恢復司法機關建設以及為改革開放提供法律保障等領域,對百廢待興的中國法制意義非凡。其中,選舉法和地方組織法確立了我國國家政權基礎,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確立了我國的刑事制度,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重建了我國的司法體制,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則打開了我國對外開放的法律之門。

這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結出的第一批法律碩果,是新時期立法工作的良好開端,標誌著我國立法工作在沉寂20多年後又重新恢復並取得重大突破,邁出了新時期社會主義法制具有奠基意義的關鍵一步。

看到法制建設取得初步成效,鄧小平非常高興,他說:「全國人民看到了嚴格實行社會主義法制的希望。這不是一件小事情啊!」

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和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到20世紀90年代初,上百部法律密集出台,為重建社會秩序和推動改革開放提供了堅實的法律支撐。如今,這七部拉開新時期立法工作大幕的法律也經歷多次修訂——

為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需要,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選舉法進行了七次重要修改完善,人大代表選舉制度向民主化方向不斷推進,地方組織法也通過六次修改,推進地方政權機關建設不斷與時俱進、發展完善;

1979年刑法是192條,1997年修訂的刑法變成了452條,之後隨著實踐的發展又先後通過了十二個刑法修正案,法律條文越來越多、越來越具體;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形成了以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即「外資三法」為主的外商投資法律制度體系,為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提供了有效法律保障,隨著外商投資法的施行,「外資三法」退出歷史舞台……

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40多年來,從與改革開放同時起步「摸著石頭過河」,到確定市場經濟改革目標後的逐漸充實、健全和完善,再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之後的「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我國立法工作緊跟改革開放節奏,一路為之保駕護航。

沿著時光回溯,歷史的光影記錄著新時期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鏗鏘足音,見證著改革開放與民主法治同頻共振相伴而行的輝煌歷程。改革開放大潮從歷史深處奔涌而來,向民族復興澎湃而去,日益完備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正不斷匯聚推動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強大法治力量。

這是歷史的回聲,也是時代的號角。我們期待,更多法治護航改革開放的立法故事在新時代接續書寫。

來源:全國人大微信

記者:宮宜希

責編:魏小平

審核:黃 朴

解鎖更多精彩內容

陝 西 人 大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

官方微信公眾號

歡迎轉載並分享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1c14b194eda63a54b6f65cfd8bc5fc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