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浪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024-01-19     江西衛視

原標題:新余市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浪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新余市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浪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日前,經中共新余市委批准,新余市紀委市監委對新余市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浪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浪平身為國企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心無戒懼,自行其是,棄守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不落實巡察整改要求;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違規收受禮品和接受宴請,長期公車私用;組織觀念淡薄,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要人事任免;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不正確履職,違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造成不良影響;道德敗壞、品行低劣,與多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毫無紀法意識,貪污公款;靠企吃企,親清不分,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支付、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工作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國家利益重大損失。

張浪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貪污犯罪等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有關規定,經新余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新余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浪平開除黨籍處分;由新余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張浪平,男,漢族,1976年8月出生,江西余幹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7年8月參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江蘇省江陰市技術監督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界水鄉政府、新余市渝水區政府辦、新余市建設局、新余市住建委、新余市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工作。

來源:廉潔江西

編輯:魏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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