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遊戲退費標準」發布,建議監護人與遊戲公司「按錯擔責」

2024-05-29     游研社

5月28日,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發布了《未成年人網絡遊戲服務消費管理要求(徵求意見稿)》團體標準。其中最受關注的內容是,該標準針對一直以來廣泛存在的未成年人遊戲退費問題,提出了監護人與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按錯擔責」的管理辦法。

標準明確表示,如果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未接入實名認證系統,或未落實充值限額要求,導致未成年人超額充值,則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承擔100%責任。用戶以未成年人監護人身份發起投訴或申請退費後,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應在核驗身份後予以退費。

如果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依照法律法規配置了實名認證系統,但監護人幫助未成年人繞過防沉迷限制,或監護人未充分履行監護職責的情況下,則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承擔30%-70%責任,監護人承擔剩餘責任。

對此,標準還列舉了一些典型案例。比如,監護人幫助未成年人繞過防沉迷限制的情況包括:監護人提供本人或其他成年人的身份信息用於實名認證、提供已完成實名認證的本人或其他成年人的帳號、幫助未成年人通過人臉識別機制等等。

監護人未充分履行監護人責任的情況包括:明知未成年人使用爺爺奶奶等近親屬或其他成年人身份信息用於實名認證、未成年人通過網絡租售平台租賃或購買遊戲帳號、未成年人與其他成年人共享遊戲帳號,但未採取有效措施;或是監護人未妥善管理本人銀行卡、支付帳戶、支付密碼信息等等。

在更為極端的情況下,監護人還可能會承擔全部責任。比如監護人故意或多次幫助未成年人繞過防沉迷措施、因同一未成年人重複消費或同一家庭多個未成年人消費而多次申請退款、長時間怠於履行監護責任導致所涉消費距申請時長超過一年等等。

同時標準還指出,為了杜絕未成年人後續仍利用涉事遊戲帳號玩遊戲,退費後,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可基於未成年人保護、網絡遊戲防沉迷、實名制要求和監護人請求等情況對退費申請所涉遊戲帳號進行封禁處理。

昨天下午,該標準發布後在網際網路得到了小範圍傳播,許多網民關注的焦點是其在司法實踐中的作用。首先要明確的是,《未成年人網絡遊戲服務消費管理要求(徵求意見稿)》團體標準的發布單位是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屬於非盈利性社會組織締結的行業規範,主要起到行業自我約束的效果。

不過,在尚未有成文法條明確規範的地方, 《未成年人網絡遊戲服務消費管理要求(徵求意見稿)》團體標準起到了填補空缺的作用。該標準發布後,也迅速得到了新華社權威性黨刊《半月談》的轉發解讀。

《半月談》指出,該標準適用於指導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調解機構等組織開展未成年人網絡遊戲服務消費管理及調解,也可以為相關行政部門、司法機關提供參考。簡單來說,這一標準算是給一直存在爭議的社會問題提供了一個抓手,打破了過去只能「閉門造車」或參考以往司法判例的僵局。

而在司法實踐之外,該標準在日常未成年人網絡遊戲服務消費事件中起到的意義可能會更加重大。一方面,未成年人監護人和遊戲廠商有了明晰的第三方標準作為參考,誰承擔退費責任、所承擔的退費比例將有條款可依,解決了過去的扯皮問題。

另一方,該標準的發布顯然提高大額退款、全額退款的操作標準,這將會對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日後未成年人充值,或是監護人協助未成年人繞過防沉迷措施前,都需要對自己的行為後果做出一定評估。

當然了,近年來國內遊戲廠商也就未成年人保護出台了越來越完善的措施。無論遊戲廠商、監護人還是社會,都在為履行保護未成年的職責做出巨大努力。不可否認,現階段未成年人遊戲防沉迷和消費管理的問題上,仍然存在很多實操困難。比如,未成年非理性消費難以舉證和確認、惡意退款的核實和處理……三方要在這一問題上找出共同解法,還有很長路要走。

但好在,《未成年人網絡遊戲服務消費管理要求(徵求意見稿)》團體標準的發布,算是某種程度上結束了過去無據可依的情況。無論如何,遊戲公司圍繞未成年人保護的議題,要邁向下一階段了。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12490a6890ce41b066748229c60c86b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