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房東在自家種菜
立牌警示
租客偷菜罰款500元
誰知民警檢查後
這菜我非鏟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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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下午,溫嶺市公安局橫峰派出所網格民警徐道常帶領輔警在橫峰街道一村居開展出租房屋消防檢查。
來到老鄭家中檢查時,發現老鄭家五樓陽台上臨時搭了一個棚子,棚子的木樁上掛了一塊牌子,上面寫著:「偷菜者罰款500元,房東啟。」
「什麼菜那麼貴啊,要罰500元?」徐道常笑著跟同事說,好奇地上前想瞧個究竟,發現菜園裡種植了小青菜、蔥蒜等蔬菜。然而,在菜園的角落裡,眼尖的民警發現疑似種植了罌粟,雖未開花結果,但特徵還是非常明顯。
「原來是這麼一回事啊。」民警遂將房東老鄭叫了過來,老鄭爽快地承認了種植物是罌粟。
「我聽人說罌粟果吃了能治療拉肚,就準備著用罌粟果泡水喝。」老鄭說,因妻子身體不舒服,經常拉肚子,待罌粟結果後,準備用果實來泡水喝。
老鄭對民警說,他也知道種植罌粟是國家明令禁止的。但為了所謂的「治病」,他就違法將罌粟種在比較隱蔽的陽台上,並在旁邊種了一些蔬菜進行掩飾,再加上掛了一塊防偷「警示牌」,就以為不會被公安機關發現了。
對於罌粟的來源,老鄭說在今年春節後,其在鄰鎮的一個路邊攤上發現有人售賣罌粟果,遂以5塊錢的價格購買了一顆,回家後用泥土培植種在五樓陽台上。時逢春暖花開的環境,罌粟不到兩月就長勢茂盛。
「怎麼能用罌粟來治病呢?」徐道常對老鄭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向其講解罌粟的危害。老鄭主動配合民警剷除了罌粟,經現場清點,共發現罌粟32株。
目前,溫嶺市公安局依法對涉案違法人員鄭某某(男,66歲)作出罰款三百元的行政處罰,並收繳原植物。
警方提醒:
罌粟是國家明令禁止種植的,也是製取毒品的重要來源,無論出於何種動機和種植多少都是違法行為。若發現有人種植、買賣該植物的,要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舉報。
(朱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