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去世後,父母要求女婿支付一半購墓費,這起案件為何被法院標記為「紅色」

2024-10-10     上觀新聞

在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有一個特殊的法庭,門口掛著「適老化法庭」的牌子,沒有隔擋方便輪椅出入,桌上還有老花鏡和帶有手電功能的放大鏡。種種細節,都是為了讓老年當事人在法庭上能夠更好地表達觀點,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023年,靜安法院創建了涉老案件全流程觀護體系,在立案、審判、執行等階段對老年當事人進行全要素保護。今天(10日)上午,靜安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涉老案件全流程觀護體系運行至今的成果。

據介紹,靜安法院在審判業務系統中將涉老案件以「紅黃綠」三色進行標記,紅色對應具有行動不便、精神狀況欠佳等情況的高齡老年當事人;黃色對應文化程度低、表達能力欠缺的老年當事人;綠色對應各方面正常、訴訟表達不存在障礙的老年當事人。三色標籤隨案件在法院內部進行流轉,立案、審判、執行等階段的法官可以根據提示採取相應的觀護舉措。

桌上放著帶手電功能的放大鏡 靜安法院供圖

「假如被判定為『紅色』,法官就要採取一級觀護措施,比如上門走訪當事人、主動協助搜集證據等。」靜安法院副院長傅朱鋼說。

今年6月26日,靜安法院涉老立案專窗接待了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郁某。因承租人未及時繳納租金,老人無奈之下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支付。但由於文化水平低、行動不方便,老人沒有能力書寫起訴狀,也無力聘請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

立案法官了解情況後,決定採取口頭起訴代為記錄的方式幫助老人立案,並幫助提煉訴訟要素,指導老人準備訴訟材料。同時,該案件在審判業務系統中被標記為「紅色」,提醒後續的承辦法官對郁某特別關照。目前,該案已順利進入訴前調解程序。

坐輪椅的當事人也能順利進入審判區域 靜安法院供圖

值得注意的是,「紅黃綠」標記並非一成不變。在一起「喪女父母起訴女婿分擔購墓費用糾紛案」中,兩原告是一對夫妻,均已年過六旬,育有一女翁某。2019年8月,翁某與被告結婚,但婚後數月便去世。兩原告為女兒辦理了喪事並出資2.3萬元購買墓地,希望女婿能承擔一半的費用。但被告認為自己是殘疾人,目前沒有固定收入來源,且翁婿之間關係不好,不願承擔任何費用。

起初,該案件被標記為「黃色」。但在訴前調解過程中,法官發現兩原告剛經歷喪女之痛,就和女婿對簿公堂,情緒較為激動,雙方矛盾有可能激化,於是經動態跟蹤評估,將案件重新標記為「紅色」。正式立案後,法官多次走訪調解,極力為雙方化解矛盾,最終被告同意支付8000元,雙方握手言和。

據悉,該機制實施以來,靜安法院共對5400餘件涉老案件進行分級分類標註,實施全流程觀護,約50%的案件在開庭前即得到化解,執行完畢金額超過1億元。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0f8b36a8024784be3ca7ce3f9b2d46b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