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要避父!2016年,溫州一樁荒唐的家庭倫理悲劇

2022-06-16     史家霸唱

原標題:女大要避父!2016年,溫州一樁荒唐的家庭倫理悲劇

父母愛孩子是一種基於人倫常情的本能,撫養、教育和保護孩子,則是法律規定的義務,孩子年幼時,對這個世界的認知還非常不全面,因此需要父母幫助排除掉一些安全風險,並引導其學會自我保護,如果父母本身就大意,沒有幫孩子築起一道邊界,就可能導致其受害。

兩性的「邊界」就極為重要,民間說兒大避母、女大避父,原因就在於孩子年紀增長了性別意識也覺醒,父母在這個過程中應當做到合理迴避、適當教育,讓孩子有足夠的安全感,並培養正向的性別觀念,畢竟男女在生理方面有著明顯的不同,這方面的邊界必須足夠清晰。

2016年浙江溫州發生了一樁令人痛惜的案件,一名僅12歲的女孩被父親帶到醫院診治,醫院確診發現女孩已經懷有2個多月的身孕,可孩子還那么小,是誰如此喪心病狂對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下毒手?察覺不對的院方趕緊報了案,警方很快便帶走了犯罪嫌疑人,令人驚訝的是,此人竟然是女孩的「乾爹」。

女孩受害,不僅因為她自身年幼無知,也因為她的親生父母忽略了對孩子的兩性教育,沒有幫她築起一道防護牆,讓熟人趁機入侵。原來,女孩小媛(化名)出生在一個普通家庭,父母都在溫州打工,女兒出生後,父親王某十分喜悅,他和妻子將女兒當成掌上明珠,極盡呵護疼寵。

2006年,王某夫妻認識了安徽男子劉某,劉某出生於1963年,從外地到溫州來找活干,得到了王某夫妻幫助,於是兩家漸漸越走越近,平時經常往來,劉某還認了王某年僅2歲的女兒小媛為乾女兒。王某夫妻工作忙碌時便拜託對方幫著照看下孩子,小媛成長過程中,經常到劉家借住。

劉某和小媛差了41歲年紀,外表看著又很老實本分,讓王某夫妻很放心將女兒交到他的手上,可知人知面不知心,劉某實際上是個衣冠禽獸,自從和前妻離婚,他長期單身,面對甜甜叫自己「乾爹」的小女娃娃,竟然也生出了不軌之想,而王某夫妻絲毫沒有察覺老熟人的心思,反而告訴女兒有事就去找劉某。

這讓小媛真將劉某當成了另外一個「父親」,對他無比信任,再加上父母認為孩子小,沒有早早教會她兩性界限,小媛甚至意識不到劉某的一些行為性質多麼惡劣,長到11歲時,小媛對人事依然知之甚少,而劉某就在這一年伸出魔爪,誘騙侵害了她。

正值學校放暑假,小媛長期待在家。王某夫妻工作太忙,顧不上每天照看女兒,便叫她去隔壁劉某家裡住,劉某家裡就他一個人,小媛又到了這個年紀,按理說是不該和成年男子長期獨處的,即使對方認了乾女兒,偏偏她的父母意識不到問題所在,對劉某過於信任,給他創造了機會。

劉某與小媛經常同枕共眠,總是轉著一些齷齪的念頭,最終付諸實施,2015年7月的一個晚上,趁小媛熟睡,劉某悄悄行不軌之事,小媛直覺不對驚問,卻被劉某哄騙稱這是在幫助她治病,事後又對小媛一番威逼利誘,不許她告訴父母。

在劉某的威脅下,小媛不敢將此事透露給其他人,更不敢反抗,使得劉某多次得逞,為了追求刺激劉某甚至用手機拍下不少照片,這些照片也成了他眾多罪證之一。

轉眼一年過去,王某夫妻終於察覺了不對,小媛的身體出現了異常的反應,像是懷孕,他們趕緊將女兒帶去做檢查,證實了猜想後,頓時如遭雷擊,但令人氣憤的是夫妻倆首先想到的並非女兒遭受侵害,還以為她和什么小男生亂來才導致如此,教訓了她一番,隨後帶她去做手術。

直到醫院發現病人才12歲卻已經懷有2個月身孕,懷疑其遭到侵害趕忙報案,警方才從小媛口中得知了劉某的犯罪事實,將其抓獲,到案後的劉某供述了與小媛發生關係的過程,因為涉嫌QJ,劉某被依法提起了公訴。

這一案件中,劉某事發時沒有對小媛使用暴力或者脅迫手段,而是利用小媛的無知與自己身為其另一個「父親」的特殊身份,與之發生關係,看似不存在「強」,但根據法律規定,十四周歲以下幼女是沒有這方面同意能力的,《刑法》第236條第二款明確:JY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QJ論,從重處罰。

也就是說,無論小媛自願與否,劉某在明知她未滿十四周歲的情況下與之有了男女關係,都構成了犯罪,犯QJ罪,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JY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等嚴重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劉某自小媛11歲開始實施了多次侵害,致其懷孕流產,嚴重損害她的身心健康,破壞倫理道德,違反法律秩序,經法院審理後,以其犯QJ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雖然劉某得到了懲罰,但小媛在年紀尚小時便遭遇了如此大的傷害,所產生的身心陰影很難在短期內消除,也許會伴隨一生。

身為小媛的父母,王某夫妻既沒有教會她兩性邊界,又輕信熟人,讓小媛與成年男子長時間獨處以致悲劇發生,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只希望經此一事,他們能更好地保護孩子,此案也給其他家長以警醒,一定要注意為孩子築牢防護牆,不要讓成年世界的惡意,輕易傷害到他們。

(涉及隱私,當事人為化名;圖片源自網絡,配合敘事。溫馨提醒:尊重原創,請勿抄襲、轉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0bdfa365896185e051542b064f2e4c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