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誼是值得提倡的,但卻不是這麼用的,武平一男子,酒後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急於逃避法律責任,竟讓自己朋友來「頂包」,無視法律的後果,結果雙雙被處罰。
2019年5月26日凌晨4時40分許,武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110指揮中心轉警稱:武平縣西環路體育商務賓館門口路段發生交通事故,請求出警處置。接警後,大隊值班民輔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置,只見一輛閩D號牌的小轎車與路邊停放的閩F號牌的小車發生碰撞,無人員受傷。當民警對自稱是「駕駛員」的賴某進行詢問時,發現他神情慌張,說話支支吾吾,民警憑直覺推斷賴某很可能不是該起事故的駕駛員。在後續的調查中,民警一方面對賴某進行思想教育,告知其「頂包」的法律後果,另一方面調取了事發路段的監控錄像。
上圖為賴某
在一旁的鄭某看事情瞞不住了,便主動向民警交代了其酒後駕車造成交通事故,並找來朋友賴某「頂包」的事實。民警隨後將鄭某帶到縣醫院進行抽血送檢。經鑑定,鄭某血液的酒精含量為120.09mg/100ml,其行為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上圖為鄭某
原來事發當天,鄭某與朋友喝完酒準備開車回家,由於雨天視線模糊加之酒精作用,撞上了路邊停放的小車。鄭某擔心自己酒後駕車駕駛證會被吊銷,為了逃避交警處罰,便打電話叫來賴某幫忙「頂包」,企圖矇混過關。法律意識淡薄的賴某礙於朋友情面,便答應了鄭某,不曾想這麼快就被民警識破了。
目前,駕駛員鄭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自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駕駛證被吊銷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案件已移送起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賴某因提供虛假證言,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依法移交武平縣公安局平川派出所處理,對賴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罰款500元的處罰。
交警提醒:發生事故後,應主動配合交警調查,指使他人「頂包」,或者替他人「擔責」,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小編再次呼籲大家「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如若交通事故不能避免,那就敢於擔當,積極救助,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切莫因一時僥倖造成更嚴重的後果。
來源:梁野警務
編輯:劉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