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為切實保障我市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今年我市再次提高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新標準自2019年7月1日起執行。
根據市政府近日下發的《關於提高安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我市城區、桐城市、懷寧縣、望江縣、岳西縣實現城鄉統籌,低保標準提高到585元/月·人;
其他縣(市)按城市低保標準不低於585元/月·人、農村低保標準不低於380元/月·人執行。
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通知》中還明確,我市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如下:城市「三無人員」基本生活財政保障標準為820元/月·人;
農村五保對象基本生活財政保障標準為550元/月·人。
上述特困人員中失能半失能對象享受基本護理保障,具體護理標準由各縣(市、區)按不低於基本生活財政保障標準的10%自行確定。
據了解,2018年,我市城區、桐城市低保標準為555元/月·人,農村低保標準為貧困縣不低於350元/月·人、非貧困縣不低於360元/月·人;
特困供養人員中,「三無人員」供養標準為800元/月·人,農村五保供養財政補助標準為500元/月·人。
近年來,我市不斷建立健全低保標準的自然增長機制,每年會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均消費支出和物價變動情況進行調整。截至目前,我市已連續14年提高城鄉低保標準,讓更多群眾分享發展成果,共享改革紅利,更好地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來源:安慶之聲
主 辦 / 懷寧縣融媒體中心
本期編輯 / 胡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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